我喜欢写作。
人总说看花容易绣花难,可这对于我来说似乎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比如说写作。
好像有过这种感觉的人,学习生涯里,都会有几篇作文被当成范文吧?那种漂浮在云端的感觉,不亚于后来入夜的微醺。
于是我写。
在笔记本上写日记,写随笔,至今已写满三四个黑皮本。
动笔之前在本子上写影评,每篇都会感动到停笔的我。
在空间写段子,不论长短,都会换来朋友的一句“你个逗比!”
回过头来,我却发现自己几乎什么也不会:不会写故事,因为我根本难以拿捏故事的起承转合,武侠故事的义薄云天,爱情故事的荡气回肠。脑洞故事?别闹了,我的思维在熬过的一个个夜里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根本无法谈及脑洞。
于是,大学快要结束,我才猛然发现,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一个字都没写。
因为我的日记都是流水账和一些莫名其妙的感慨,我的影评业余得不能再业余,我的段子笑完就忘了,我的故事还不知何去何从。
动笔之前于是在开学当晚的夜,烟雾混合着细雨飘过我的眼前,我突然发狠喊道:
“我要写作!”
我要把身边的人写下来,让他们知道原来自己也曾如此鲜活,而不是只能在照片里寻找回忆。
我要把遇到的每一个故事写下来,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原来感动和爱情就在身边。
我要把脑子里的每一个新奇的想法写下来,让它们不再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想法,让它们成为故事,成为传说,成为这世间普通却不平凡的每一个人。
我不愿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机械式地度过,就像雕版印刷那样重复。我觉得写作能发现很多平日里忽略的东西,那些平凡也会是美,那些小事也会让人感动。
动笔之前当然,还有一个理由我打算留在最后说,不知这是不是很多写作人的心声:我不善于交际,我喜欢一个人时候的静谧。
当然,这不是说我就是社交恐惧症了,只是我不喜欢带上那些沉重的面具而已。
而且,没有人喜欢孤独,我只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没有人打扰,可以尽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思考,是我在大学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一项技能——虽然偶尔还是会跑偏,哈哈。
现在还不清楚自己擅长的领域和文风,正在自我探索中,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写,不停地写。
用罗胖所说的那种“死磕精神”去写。
我向往着一个人独立的生活,我喜欢大城市自由的竞争,而这一切都要从此时此刻开始。
我还记得初二的某节语文课上,老师当众读着我的作文,并对此做的评价:
“我不仅要读给你们听,还要贴在墙上让你们看,还要让你们背。”
这句话在每一个失意的夜晚都会在耳边响起,让我知道自己曾经辉煌过。
可英雄提当年勇,很多事过去就过去了吧,要活在当下而不是梦里。
看不清前方的一切,只是我已经没有退路,未来只能由我自己成全。
动笔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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