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与故事内容无关。皆为虚构。
零
你有试过在冬日的艳阳天听很丧的歌吗。
我试过。
那种感觉,就像在夏日的泳池,冰爽透亮,碧蓝的。你站在一旁,却没有合适的泳衣。
你遇见了一生中最美的天气,有王小波说的半明半暗的云,想吃,想爱,想狂奔去草地,想去野外,想去牧场,想干好多这个天气应该做的事儿。
你却不在你的黄金时代。
我真幸福,也真可悲。
壹。
她是习惯游离的人。
从一个人群游离到另一个人群。她不需要固定的接纳她的人,她只需要人们偶尔需要她,然后凑过去,度过一个漫漫夜晚,一个娱乐至死的夜晚。
她常常想念一些人群。
她从前呆过的、也曾迷恋过的。
但从不逗留。
她有一项本领,叫做主动抽离。
那晚,操场的远灯在十点关闭。
她听他讲故事。一个好长好长的故事。
无非是男男女女陷入红尘难以逃脱。她听厌了这些事。那段时间,她什么故事也不想听。她处在一个放空的阶段,脑子里想的是一些抽象的、理论的东西。她封住了感情的洞口,一丝风也吹不进来。她本以为。
可是那个洞口在遇到他的时候,微微松开了一点。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他讲故事,讲那个女孩。
黑暗里他的脸模模糊糊,只看到嘴巴一张一合,以及他声音的沙哑,有些哽咽的话。
她在心里想象着那个女孩的模样。
穿着乖巧的短裙,宽松衬衣。背着书包,很安静的模样。骨子里应该是自由放荡的。她的耳环、脚上的刺青、紫灰色的头发,就像是常常在迪吧里跳舞的女孩。尽管她的衣着甜美内敛。可她知道女孩应该是被很多男孩宠爱的,或许家庭不和,或许是单亲孩子。又或许只是天性。
他们并肩走。一圈一圈的围着跑道绕。
她肩上搭着他的手,沉甸甸的,她心里却是一股暖意。
她的肩上好久都没有承受过这样的重量了。
三年前有过。青涩的男孩的青涩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暂。牢牢地箍住她。身后是呼啸的车辆,她很安全,像是来到一片净土。
一年前有过。那双手很黑,可是骨骼分明。稍显硬气和霸道。力道很大,她常常会觉得疼痛。但街道的灯很明亮,她心里也明亮,那种感觉,是乐园。
现在又有一双手在那里放着。很轻,像随时会掉落。它无精打采,又透着狠狠的伤痛。她甚至想要用手握握它,让它暖和一些。可她怕自己一动,那双手就滑落了。
她想,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心里的洞,漏风了。
它呜呜吹进冷气,夹杂着春天温暖的嫩叶味道,和夜晚潮湿的草丛香气。
零点五。
简蘅常常看见她一个人去操场的天台发愣。
他们没什么交集。
他觉得那是和他不同世界的人。她很边缘。
而他普通、平庸。
女朋友很可爱,即使常常吵架。
兄弟们偶尔见面,聚一聚,喝酒抽烟唱k。
他是那种一抓一大把的人。所有普通男人的化身。
毫无出色的地方。性格内敛却开朗。穿衬衣,球鞋。每天作息规律。有时通宵打游戏。周末和女友开房。在热闹的地方吃夜宵。有很疼爱自己的母亲。
他觉得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吧。
平静读完大学。毕业实习。和女友一起租房住。养一只狗。存钱。找工作。结婚。
就这样慢慢老去,然后死掉。
这就是他的人生规划。他没有想做什么伟人,或者天才。
他唱歌还不错,修长的手指也弹过钢琴。只是他没那种野心。
平淡就够了。他有时想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一直到死,然后发现没有任何意义吗。
他早就发现人生没有意义了。
所以他不渴望辉煌。渴求慢慢死去。
他第一次遇见鹤山,觉得甚是新鲜。
这样的女子。
一个人来去匆匆,穿普通的衣服。头发时常凌乱,不化妆。背斜挎包,总是戴着耳机。手里是英文原版书。
他觉得她很清高。太冷漠。没有魅力。
像是孤零零站立的蓝色玫瑰,不,没有那么美艳。是野地里独开的格桑花。野蛮,自然,有天空和草地的味道。有夜晚星星散发的暗光。
可他喜欢可爱的、乖巧的女孩。
像他女朋友那样,背着双肩包,化精致的妆,大眼睛,笑起来甜美。喜欢抱着他脖子吻他。他喜欢她身上的香水味,有水果清香。
想到这里,他轻轻微笑起来。
贰。
生活哪里有想象的那么平静。它不会遵循着你心里的轨道,是你,只能遵循着它的命令。
我喝着百威,恶狠狠的盯着简蘅。
你为什么这么针对我,我没有做惹你的事。
简蘅笑嘻嘻的看着我。
心情不好,就要发泄,你懂吗。
来,这次又是你输了,一杯,干了。
我皱眉拿起冰凉的玻璃杯,一口下肚,胃里在酝酿一场风暴。
一群人在李寺狭小闷热的店铺里摇骰子喝酒。
此时是凌晨一点。夏天的空气湿漉漉。古镇街上人迹寥寥。
我们坐在小板凳上,一张年代已久的木桌摆满了酒杯和酒瓶。地上还有两件酒。一件百威,一件黑啤。
今天在古镇的街道站了四个小时,从夕阳铺满瓦片开始,站到街灯被飞蛾环绕。
我们唱歌,弹吉他,打鼓。
唱李志的《天空之城》、《梵高先生》、《杭州》、《热河》....
声嘶力竭,口干舌燥。
我像飞出笼子的鸟,自由自在。
从家里逃离的感觉真好啊。
买街边一元钱的甜筒,在夜色来袭的时候穿梭于人群,盯着从身旁路过的男孩的脸看,和路边的大金毛打招呼,摸它的头。
生活本该如此舒畅。
只是这舒畅里面带着生活赋予的疼痛。我们把它藏起来,不让人发觉。但心里的洞好大,没有东西可以堵上。我们尝试用情感来堵,用肉体来补,却愈补愈深。
遮遮掩掩下的舒畅,让我像一个小偷。
昨晚在风嗣古镇碰见李寺和姜雾猎。他们在一间古董店门口摆了音响和话筒,在人潮涌动的夜里唱《罗马表》。
“
我的女朋友
她的条件高
她要一块罗马表
我是个穷光蛋
我怎能买得起买得起
我去偷钱包
被人抓住了
她在一旁哈哈笑
笑你妈了个B
我都是为了你为了你
.....”
在这样的街头,唱这样的歌。我驻足停留,最后直接坐在发烫的青石板上,看着他们唱歌。
简蘅和单秋同我一起坐着,我们仨像个傻子一样,吼着,闹着,给他们鼓掌。
就这么和李寺、姜雾猎认识,结下一段缘分。
那晚他们收摊,带我们去了他们的小店,卖吉他、尤克里里和非洲鼓。还有架子上小巧的手链。
我喜欢那串有鹿头的手链,翠绿的珠子,有细碎的铃铛。
简蘅说,喜欢吗,我给你买。
我说,不,没事。不用。
然后转头问李寺多少钱,我要了。
李寺不要我的钱。相遇即是缘分。他说。这手链我送你。你们也是,喜欢的就拿走,这是我们如此投缘的礼物。
后来我们执意要给他钱,他执意不要,最后我们说,你拿着钱,一会儿请我们喝酒。他终是答应。我们一人选了一串手链。简蘅的是蓝色珠子,上面有小小的吊坠。是我帮他选的。他说我们的好像一对。我说闭嘴。
选好手链,吵吵闹闹着去喝酒。我搭姜雾猎的油车走,坐上座椅,在风里狂叫。
一百码的速度,让我感觉和夜色融为了一体。
我在心里暗想,简蘅,要是前面是你就好了。
那样我会鼓起勇气,环住你,头趴在你的肩上,假装睡着了。
跳下车的时候头脑发晕,分不清东南西北。在风里等他们,姜雾猎散了我一根烟。
很少有女生喜欢李志。
他用食指和中指夹着烟,看着我。
嗯。身边喜欢他的很少。
生活这么操蛋,还是得好好活下去。
姜雾猎吐一口烟雾,像吐出满肚子的不屑。
是啊。丧的不行呢。
后来我们就没有对话了。
我们在夜里静静等待着那一群人。
小龙虾店已经打烊,红色灯笼一只只熄灭。老板娘和老板在闲聊,夜里是平静的、毫无情绪的。
然而有那么猛烈的感觉,我的存在很真实,手里的黑兰州,口中的干涩,以及脑海里抹不去的人影。我大概病得不轻。也许是脑子容易在凌晨的夜里抽风。
昨晚我们大吃特喝。
我喝得不多,大概三瓶酒,单秋和李寺喝多了。他们像相见恨晚似的抱头痛哭,李寺骂着生活骂着未来,单秋一直笑,趴在桌上自言自语。
我和简蘅笑得不行,坐在一根板凳上喝酒。
简蘅的手搭在我肩膀,像好哥们儿一样。
我只管喝酒,吃饭。
他笑得直不起身,趴在我身上擦眼泪。
我想,时间慢一点吧。
后来迷迷糊糊散场,扶着单秋打车回客栈。
简蘅站在客栈门口的路灯下,说,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还有事。你们先吃饭,不用等我。
我说好。你小心。
今晚,也是如此的热闹啊。
热闹得让人落泪。
我站起身,想要去外面呼吸空气。脚却怎么也站不稳,走起路来颤颤抖抖。
我说,诶,简蘅,你怎么歪了。
我一边歪着向门口走,一边扶着墙。
走到门口,我坐在门槛上,望着对面紧闭的木头大门。
好多人都离散了。
今天这样的场景,我从没遇见过。偶然遇见一群人,然后偶然喝一次酒。然后吵吵闹闹的分开。
我讨厌这样的感觉,因为我会迷恋这样的感受。
这样一群人的热烈,我从来承受不起。
因为我知道,一群人的热闹,最后都是各人走各人的路,再不相逢。
恍惚中我站起身来。
对面简蘅在说笑,我冲过去抱住他,我好讨厌你,我好讨厌你啊。
你为什么要灌醉我,你为什么见不得我好。你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对我。
一直这样问,为什么。
后来的事我记不大清,似乎断片了。
我只记得在漆黑的屋里,简蘅躺在我身旁,一身酒气。和我一样。
贰点五。
巷河的仓梧山很棒。
我们一群人在凌晨一点爬上山,在山顶吹风。
底下是灯火寥寥。
我想,在这么寂寞的人间,灯光是唯一的慰藉。可就连那灯光,也是人造的,用来温暖自己的机器。
仓梧山顶有一座亭子,我和单秋放着歌,在亭子里边唱边笑。
一首云南的老歌,被新人改了去,摇滚里带着凝结的雾气。
“又到了傍晚
和那天一样
你是否记得
那个美丽的瞬间
....
从前的日子
都早已远去
只剩下
那惨烂的回忆
...
”
我们听着歌,在山顶手舞足蹈,听着歌,从山顶一直跑,跑到山脚。那是属于这个年龄的独有的力量,一直冲,不管不顾。
在桥下,河邊。
我们仨坐在杂乱的草丛里,喝着听装可乐,单秋放着这首歌,简蘅抽着烟,目光飘散。
我们聊着未来,聊着过去。
简蘅拿烟的手指很干净。我很想凑过去闻一闻指尖的气味。是否清香一如既往。
简蘅,你好些了吗。最近。
还好吧。思念照旧。
也许永远放不下了。
也许吧。漫长的人生突然更漫长,而这漫长里连期待都不再有了。
单秋叹口气,用手环住简蘅。
都会过去的。
去他妈的爱情吧。简蘅。你这么好,能遇见很多不错的人。
简蘅抿着嘴,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也许这就是一帆风顺的坏处。
给你平静,再让你炸成一锅粥。
上帝会很开心。
也许捉弄我们就是上帝的本意。
桥下的水声潺潺,远处的渔船都歇了。
灯火都没有了。
街灯很固执。
我们也好固执啊。
在那样的年纪。
一个固执的夜晚。
无数个固执的夜晚。
固执的一生。
叁、肆。
鹤山躺在我身旁,酒味浓重。
我想抱住她,因为我意识不清晰。我只想寻求一个温柔的地方,一个暖和一些的、足以让我忘记所有痛苦的地方。
她很冷,双脚冰凉。我摸她的手,干燥嫩气。依旧很冰。
她的手就那么搭在枕头上。黑暗里我只模糊看到她背向我的一头黑发,以及反光的指甲。
窗外偶尔车驶过,轰隆隆。车灯一闪而过,照到鹤山脸上,我看见她的睫毛微微颤动,呼吸像一片湖水般沉静。
她喝多了。
其实我没有喝醉。
我清楚的知道我在姜雾猎家的空房间里。我清楚的知道旁边躺的人,叫鹤山。我清楚的知道她是我很喜欢的人。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如,两座孤岛,永不能相接。
我的心跳得很快。是火,在黑暗里燃烧。
我烦躁地找烟,在裤兜里找到了黑兰州。
一根烟点上,我猛抽几口。
烟和酒陪我多少个夜了。我数不大清了。
从五月份开始,我的朋友里从此多了烟和酒。
我的忠诚的、唯一的朋友。
我曾想过摆脱它们,因为我爱上了这种感觉。和它们相依为命,凌晨三四点与它们为伴。在夜里等待日出,在日出时睡去。
忘记白天,忘记醒来。
抽着烟,我会想起好多事。烟根本解决不了情绪,在难过的时候只会让我想到美好的过去。
烟再细一点,就是刺痛人的针。在你的脑海里刺一下,一个场景就出现。
烟雾里我可以看到她小跑着向我来。吊在我脖子上。吻我的颈窝。透过她的发丝,我看见春天来了。她的发丝很香,柔顺,舒适。像阿豆的毛一样滑。滑进了心里,封住味觉。
这世间最美的味道被我尝尽了,所以剩下的,都索然无味了。
我在黑暗里狠狠想着她。烟一根一根。
鹤山醒了,迷迷糊糊的说醉话。
你为什么要灌醉我呢。
你讨厌我吗。
我说。我不讨厌你。
她又嘟嘟囔囔了几句,撅嘴的样子很奇特。不像她平日那样,摆出高傲和冷漠的脸。
我说,睡吧。
然后灭了烟。躺下,闭上眼睛。
抱住了鹤山。
没有五。
她悄悄看向他,他也在看她。
然后瞬间转移了视线。
这默不作声的尴尬。
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知道自己不能要什么。
有些人群像一个迷宫。你可以进入,却难以抽身。
需要一个过程,让你忘记迷宫里发生的所有事情。
六。
秋天到了。
霜降了。
七的七。
她看到一个网易云评论。
“爱怜自己寂寞如潮。连高潮都充满了绝望。最快捷又最无力的慰藉。每个人都渴望进入他人的灵魂,每个人却只进入他们的身体。而当连另一个身体的温度都无法拥有的时候,还有什么可以安抚灵魂。激情过后,徒剩空虚铺天盖地。眼泪将眼影冲成山水画一般的墨色淋漓 ,她的孤独她的寂寞,他不会看见。”
她想起《堕落天使》里,李嘉欣坐在金城武的车后座上,说:“我好久都没有坐过摩托车,也好久都没有这么接近一个人,可是这一秒钟,我觉得好暖。”
最后他们戴着头盔,骑着摩托,不知去向。
她知道克制的滋味,也懂得感情的分门别类。
李嘉欣和金城武的感情,是因为寂寞。
她又何尝不是呢。
八。快到九了。
「飞过天际 走到海角 要拾回快乐
双手摸索 双眼搜索 我尚有感觉
心似刀割 总算醒觉 胜地难闭幕
失去感觉 失去知觉 我尚有躯壳」
要拾回快樂。
她說。
九。結束。
那個夏天的確很念念不忘。
她想,在年輕的時候,做年輕的事。她做了,錯了,不怕。
我們在炎熱與抑鬱的夏天,無法停止抽煙。
夏天的事,就留在夏天。
此刻滿地落葉。已是深秋。
野 生 夜 之 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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