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人情
——《资治通鉴》读书笔记79
有这样的说法:“法不外乎人情。”古时还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但是也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到底法律与人情之间有怎样的界限呢?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家国天下”的时代,特别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法治与人情之间更是要把握好分寸的。
赵孝公刘良在临死的时候,向刘秀求情,请求赦免自己的好友李子春。刘秀念及与刘良之间的恩情答应了他。李子春,怀县的豪门,两个孙子因为打死人被当时的县令赵憙追捕,他的两个孙子自杀了。赵憙就把李子春抓进了监狱,任凭谁求情也不肯放。但是直到刘良临死的时候他还是被释放了。在法律与人情面前,刘秀选择了人情。虽然他提拔了秉公执法的赵憙,但是也不能弥补对于法律的损害。
前有秉公执法的赵憙,后有宁肯死去也不愿意向强权低头的董宣。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家奴因杀死人获罪,但是他们藏在了湖阳公主府。董宣守株待兔,当湖阳公主把他们藏在自己的车驾里想偷偷带出门的时候,被董宣逮了个正着。董宣杖杀了那两个家奴,还当众数落湖阳公主的不是。湖阳公主去向刘秀告状,刘秀要用刑杖把他打死。董宣陈明自己的想法后,刘秀让董宣给湖阳公主道歉,董宣宁死不从。刘秀让人按住了他的头,他还是不肯低头。最后刘秀也被感动了,赏赐董宣三十万钱,还称他为“硬脖子县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由于古代的爱有差等的限制,人分远近、亲疏,在法律面前也会有远近的分别了。刘秀在做了皇帝之后,衣锦还乡,就赏赐自己的家乡人可以一年不用交税,但是家乡的人说是要十年不交税,最后刘秀答应允许他们两年不交税。国家税收,应该是不小的事情了,也完全可以凭一人的喜好而改变。鲁迅就曾经在自己的文章里写到:“中国人轻家国而重乡土,怯于公战而勇于私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权利失去监督之后,所带来的后果该有多么可怕。为了维持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也有人为此身亡。自古忠言逆耳,可是自古也是伴君如伴虎,因为不知何时就得罪了皇上,丢了性命。刘秀时期有位大臣韩歆因“好直言,无隐讳”,导致“帝每不能容”。后来因为在刘秀面前直陈天下将有严重的饥荒,而且言辞激烈。刘秀就把他削职贬回故里。刘秀还是觉得不能解心中的怒气,又专门派使者送诏书责备韩歆。韩歆受不了这种折辱,自杀而死。就这样因为几句话,一员大臣就丢掉了性命。不知道当时要根据大汉的哪条律法做这样的处置。
其实司法的混乱在经过西汉后期和王莽新朝之后,已经变得混乱了。当时的太中大夫梁统就曾经上疏皇帝,提出要修订律法,而且指出了司法混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他提出“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正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正理以去乱为心。”但是这件事也没有得到刘秀的同意,就不了了之了。
刘秀作为一代英主,自然有了不起的成就,但是玉也难免有有瑕的时候。
古道老师点评:
@卢春霞 这就是中国的人治之祸,以刘秀之英武,也不可能避免,更何况比刘秀还差的人。权力失去监督,就一定会产生腐败,这与人无关,只与人性有关。所谓法治之外无非人情,说起来非常高大上,实则是为自己的权力寻租找一个借口,再说得直接一点,就是为自己的利益寻求一个寄托。如果一切都依法办事,那么,谁还会为寻求额外的利益请客送礼呢?谁还会为非分之想而奋力钻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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