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绍昂
刘凯又在朋友圈里刷屏了。《追龙》海报里的刘德华一脸坏笑,却让人恨不起来。
仔细算算,我们也有五六年没见了。
初识.
刘凯是我的同学,上高中那会儿最要好的基友。可当初我对刘凯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小小的个子,却有一副壮硕的身板,而且还是标准的五五开。痤疮和粉刺总是陪伴着他那张猥琐的脸,给人一种邋遢的感觉。
可我俩算是缘分不浅。在宿舍顶着脑袋睡,晚上总会被那股清香的脑油的味道惊醒。在教室的座位就在我后面,有时候回头,会被他发呆的眼神吓到,对我幼小心灵造成的伤害是以后都无法弥补的。
不过就是这样,我和他才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
虽然刘凯人长得是邋遢一点,可刘凯字写得是一本工整,颇有大家的风范。记得当时他有一支软笔,没事就在那里写字,到后来就剩下了一个笔头。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唱歌了。
他是刘德华的金杆粉丝,刘德华的每首歌他都会唱。曾记得月考的作文他不会写,就直接往上面写华仔的歌词。老师给他的评价是:字迹干净,内容丰富。估计老师也是没时间审文,所以被他浑水摸鱼了好多次。
那时候mp3还不流行的时候,他时常拿着录音机在那里放刘德华的磁带。
我当时最喜欢的是周杰伦,认为刘德华、张学友的歌都是老掉牙的玩意,一点都不潮。
可当听到刘凯模仿刘德华的声音时,我还是产生了一点兴趣。
他对我说:“周杰伦的歌你只能听,你又唱不来,不像我华仔的歌好模仿。你的声音粗犷,声线很像。再说,华仔的颤音多厉害啊!你听,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在那忘情地唱,听的我是一脑袋黑线。
我对他说:“老子就当你是夸我了。”
不过从那以后,我似乎是真的喜欢上了刘德华的歌曲,从最早的《天意》,然后到他最新出的歌曲《牧笛》。我感觉,男人是越老越有魅力,歌曲是越沉淀越有味道。
中二.
刘凯还是个特别无厘头的人,喜欢模仿周星驰的笑声,来上几个特别闷骚的段子。
有一次他带着耳机听歌,线插在口袋里。我一把拽过一只耳机,问他:“在听什么?”他不说话,只是对着我笑。我塞着耳机听了有三十秒,结果什么也没有听到。
难道,我聋了吗?
刘凯忍不住了,趴在座位上狂笑起来。我一头雾水地从他口袋扯出耳机,当时就无语了。他只有一副耳机。是的,只拿着耳机在那装模作样。
有段时间我们都特别迷上网,常常在网吧里通宵。可后来他去了网吧里就睡觉,睡到半夜就回去睡。
我对他说:“你这就是在浪费金钱和生命!”他却忧郁地说道:“不,在宿舍睡觉老是失眠,在网吧里睡觉有一种家的感觉……”
在网吧里我们最喜欢玩的游戏,是EA出品的NBA live05。那是我第一次玩体育竞技类游戏,处处透着新鲜。由于他接触的比我早,所以技术比我熟练很多,经常虐菜。但是经过我后天不懈的努力,技术就和他旗鼓相当了,经常打得难舍难分。
他最爱三分一剑封喉,而我喜欢突破扣篮,横贯千军。当年我们最爱的都是后卫或小前。但如今,我爱上大前中锋的低位和后仰,而刘凯,我却已不知他的最爱了。
后来我俩的成绩也是直线下滑,活生生的难兄难弟。
直到那年夏天,曲终人散,各奔东西。
再见.
记得2012年过年聚餐的时候,刘凯也从北京漂回来了。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有些不敢认。
蓬乱的枯发加上满脸的胡茬,让他的面容看起来更加的沧桑,发黄的手指间淡淡的烟草味,破旧的棉衣裹在身上。
看见我后他显得也有些不知所措,从口袋抽出一支烟递给我,笑问道:“这几年混的怎么样,肯定不错吧?啧啧,都比我厉害!”
他北漂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住在十几平米的地下室里,每天在物流公司抗麻袋。生活耗尽了他的青春,给他上了沉重的一课。
就这样我们的最后的青春,都在那年之后慢慢消散。
(完)
【简书大学堂无戒90天极限挑战训练营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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