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血酬定律》读书总结-1

《血酬定律》读书总结-1

作者: 汤静Linda | 来源:发表于2019-08-06 09:10 被阅读0次

    同读《血酬定律》

    第1周

    姓名Linda

    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3日

    一、读书摘要

    本书继潜规则后提出了血酬和元规则等概念,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

    二、金句/语录

    1.血酬定律有三个特点: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P01

    2.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P02

    3.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P03

    4. “元规则”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文章中的原话是:“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P04

    5. 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的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P002

    6. 人质的命价,是由当事人支付赎金的意愿和能力决定的。在风险和成本相同的条件下,人质越有钱,抢劫对象越富裕,绑票和抢劫的收益越高。反过来说,抢劫绑票的对象越穷,抢劫的收益越低。低到得不偿失的程度,土匪就没法干了。P005

    7.依据血酬定律做出五个推想:

    第一推想:匪变官  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P006

    第二推想:官变匪  为了追求短期血酬收入的最大化,合法的暴力集团也可以退化为土匪。P011

     第三推想:匪变民  随着血酬逐步降低,生产行为的报酬相对提高,土匪可以转化为农民。P013

     第四推想:民变匪  假定血酬不变,随着生产收益的减少以至消失,大量生产者将转入暴力集团。P015

      第五推想:变法改制(对第一推想的延伸)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既然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那么,当某种秩序带来的收益超过旧秩序时,立法者和执法者也应该愿意变法,提高或降低对掠夺对象的保护程度。P017

    8.所谓法酬,在帝国制度中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皇家和贵族的“工资外”收入,即崇祯比普京或克林顿多出来的收入;二是官吏们通过潜规则攫取的收入。P009

    9. 与同时同地的土匪比较,军阀的搜刮似乎更加凶恶。土匪毕竟没有“预征”,也没有“附加”,唯恐竭泽而渔,断了日后的财路。而军阀恰恰追求“竭泽而渔”。这不是道德和名分问题,而是利害的施报问题。P012

    10.一旦跳出自我估量的视角,进入历史和社会实践的领域,生命的价格便显出巨大的差异。命价体现着人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两者余缺相对,变化纷呈。P02

    11. 人们对自身性命的支付能力确实不同,支付意愿也不同,命价在事实上就不可能相同。P029

    12. 实际上,当代的命价也不一样。同样死于交通事故,在现实操作中,赔农民的往往不及赔城里人的一半。美国的价差也不小。P029

    13. 最典型的买命,即以钱换命,发生在绑票和赎票的交易中。P030

    14.土匪勒赎票价的高低,没有统一的规定,主要根据被架者家庭的殷实情况,同时也随时间地点之不同而有所变化。P031

    15. 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要么自己失血折命,要么搏命威胁他人,劫夺活命之资。P035

    16. 首先,所谓买命,譬如买儿童人质的命,意味着儿童的性命在土匪手里,儿童自己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其次,票价差异巨大,因为肉票的价值确实不同--赎命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不同。再次,滤叶子(审问拷打肉票),叫票(讲票价),这些都是属于定价程序,是绑票者确定赎票者的支付能力的过程。这方面出现误差,不能成交,便要出人命。最后还要注意,掏钱赎票者并不是人质本人,而是他的亲属、代理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对人质的性命的估价,对人质生死与自身利害关系的预测,直接决定着掏不掏钱,掏多少钱。这道弯子可以绕出无数离奇的故事。P032-033

    17.这里出现了两个命价:土匪的命价和官兵的命价。土匪的命是官兵们拼命夺来的,买土匪的命,等于买官兵去拼命。军阀买官兵的命,不同于亲属赎买人质的命。赎票买命好比百姓买粮是为了自己吃。军阀买官兵的命,好比糕点厂的老板买粮是为了加工出售。在军阀的计算里,官兵的性命是一种资本品,只要运用得当,就可以创造更高的价值,高于命价本身的价值。不过这种投资的风险非常大,使用当,很可能血本无归。P037

    18.平民的性命不属于自己,生杀予夺由暴力统治集团说了算。P041

    19.对佃户来说,土地可不是什么等闲的产业,而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命根子,是“命产”。一般来说,物质资源都是“身外之物”,但是,随着资源的匮乏程度逐渐逼近甚至突破维持生存的底线,身外之物便逐渐演变为“等身之物”,成为性命所系的“命资”,可以提供“命资”的生产资料则是命产。P043

    20.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一条血线。血线之下,各种物资都获得了命资的意义,一碗饭可以延续天的性命,一杯水也可以等于一条人命。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要么自己失血折命,要么博命威胁他人,劫夺活命之资。P043

    21.以38%的死亡率,换取仅够维持温饱的生存资源,这便是土距的生意。这条以性命博取命资的活路,其实是拿未来数年间的较低死亡率,替换目前句月间的较高死亡率。这是对生存机会最大化的追求。P045

    22.同样是以命换钱,发展水平却有低级阶段与高级阶段之分低水平的马贼,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收入不稳而且风险巨大,这是性命与钱物的直接交换,属于破坏性比较强的低级阶段。高水平的马贼,发出通知(喊票),立下规矩,坐等人家纳贡交费,与官府收税相似。此时,性命换来的乃是一种制度,这是收人稳定而且破坏性较小的高级阶段。P047

    23.最后,我们从“集团交易”的角度,对上述买卖关系做个总结。一、皇帝、军阀或匪首之类的暴力集团首领,他们是“招兵买马”的人。在性命交易中,他们是买主,士兵是卖主。二、血本家招兵买马之后,获得了生杀予夺的暴力强权,因此掌握了平民的性命,平民百姓想活下去,就要以劳役或贡赋自赎。、血本家招兵买马之后,获得了生杀予夺的暴力强权因此掌握了平民的性命,平民百姓想活下去,就要以劳役或贡赋自赎。三、在上述两类交易关系中,活动着三个社会集团:士兵--血本家---民众。和工农兵一样,血本家也在创造历史:血本家勾挂两边,霸占了历史舞台的中心。血本家搜刮的财富则是官兵与民众双方的关键性重合点。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血本家搜刮的财富越多,他们招兵买马的数量越大、质量越高,因此决定了他们实力的强弱,又决定了控制地盘的大小和民众的多少。而搜刮财富的多少,偏偏又受制于地盘的大小和民众的多少,受制于血本家与民众的共同利益--竭泽而渔也是对鱼塘主人的损害。在这些彼此矛盾的因素之间,谁玩得高明,谁善于发挥儒家兵家和法家的智慧治民治军治吏,在综合平衡中争取最大收益,谁就有希望撄取天下。P055-057

    24.规则选择者最大的损失,莫过于自身的死亡。暴力可以制造死亡,因此,暴力最强者拥有规则选择权或决定权。这就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P063

    25.由于出厂许可证是最高领导签发的,许多隐蔽和伪装无需再用,潜规则就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横规矩。P086

    26.真正能阻止一些官吏成为酷吏的,恐怕既不是上级,也不是良心。关键在于如何分配损害,换句话说,就是要看我是否惹得起那些我打算损害的人。P116

    27.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P132

    28.民众尽管没有固定的脸谱,却始终始终是理性的趋利避害集团。他们没有固定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利益是永恒的”。P138

    29.算清了这笔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潜规则通行数十年而不遭抵抗。大家都愿意搭便车,最多不过出力拉拉边套,谁也不肯驾辕。驾辕者必须是一个不计较物质利益、不怕或不知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P175

    30.血酬--破坏性要素应当分到的资源--必定会有,但是分配必须公平,必须依据破坏能力的变化而灵活调整,否则就难免开战。P193

    31.从太监方面来说,最要紧的一条便是认清局势。虎皮是可以吓唬人的,也是可以卖出好价钱的,但是要看吓唬谁。自己已然理亏了,对方又有能力直接向老虎告状,就要顺应临时变化的形势,利益分享,不能太独。

    从主管官员方面来说,则要注意掌握分寸,攻势不宜太猛,不妨跃马盘弓,引而不发,给对方一个讨价还价的机会,不能得理不让人,硬断人家的财路,偷鸡不成还挨一顿打。

    从皇帝方面来说,则要加大挑拨离间的力度。要鼓励内官和外官互相监督,互相告状,千万不能让他们团结一致,找到合作之道。以此标准衡量,皇上应该让杨所修有所收获,值得为皇上继续得罪人。

    从赵二方面来说,硬伙企业仍要办下去。虎皮还是有威慑力的,太监们的售后服务也比较认真负责。不过,合作前最好看清楚吓唬的对象,别做披上虎皮吓唬伥甚至吓唬老虎的买卖,否则就难免出血之后继续大出血。P196

    32.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清政府打不过洋人,只好由洋人说了算,让轮船抢木船的饭碗。而木船船帮又打不过官府,要不来救济,只好向轮船开战。P216

    33.问题在于,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依从合算。P228

    34.其实,人们的悲欢离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一笔又一笔枯燥无味的家庭收支账目决定的。P257

    35.合法伤害权,确切些应该叫“低风险伤害能力”,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为后援,行使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造成伤害的能力却很巨大。P267

    36.金庸对武侠的想象色彩缤纷,但是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拥有一种超常的能力,可以保护自己不受暴力的侵犯和伤害,自己却有能力随心所欲的伤害别人。P292

    37.在金庸笔下,忠孝和义气之类的许多说教消失了,杀人不眨眼的蛮横想减少了,西方的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出现了。经过这些调整,金庸编制的梦境就更对当代人的胃口,更容易通过具有当代口味的良知或超我的审查。P296

    38.中国人从自己的悠久历史中发现了核心秘密,发现了决定各种规则的“元规则”:拳头硬的说了算,有刀有枪就有权--有立法权,有执法权,因而有财富,有尊荣,有美女,有成就,有一切。对武侠的幻想,其实就是对暴力的幻想,对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的幻想。P296

    39.当然是通则。无论是海瑞,还是张居正,他们都触犯了官场上的潜规则,因此才遭到报应。海瑞严格按照正式规定办事,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自己带头拒收“陋规”和“常例”、也停止向上级供奉陋规和常例,这等于剥夺了各级官吏的既得利益。张居正则动用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通着帝国的官吏完成税收任务,挤压他们的闲暇,也挤压皇帝的闲暇,督着他们提高效率,又不能提供额外收入。他们二位从不同的方向压缩了官吏集团的既得利益边界,破坏了根深蒂固的官场规矩。P301

    40.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P303

    41.流血拼命换取的收益叫什么?我称之为“血酬”。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对象的价值。如果拼抢的对象是人本身,管如绑票,“票”价取决于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这就是血酬定律。P375

    三、思考题

    /

    四、启发与收获

            本书对我来说有一定的难度,看了两遍才基本有一点懂。通过本书了解元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元规则”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取决于当事人的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看到和理解真实的世界,更好二指导自己的行动。

    附件:思维导图

    说明:

    1.读书摘要指用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一本书;

    2.摘抄金句/语录5个以上;

    3.思考题全部回答,不能写一句话、不能过于简短;

    4.启发与收获写1个以上;

    5.附件思维导图必须有,可以分开发群里。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血酬定律》读书总结-1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ucwbdc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