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血战钢锯岭》火了,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这位 名叫多斯的传奇的人物。
可是另一边,我们自己的那些“英雄”却遭遇了滑铁卢,雷锋,邱少云,黄继光,这些几乎每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名字褪下了往昔的光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批判。
多斯与雷锋,他们的区别在哪?
或许最大的区别是:
多斯的故事更着重于“个人”。
我们的英雄故事则着重于“集体”。
我们为什么要塑造英雄?说白了,为了塑造模范,塑造榜样。
因此,选什么样的人作为英雄,就体现了你的价值观导向与意识形态。
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他们的不凡在于为“集体”献身,“为大我、舍小我”为了达成集体的目标,为了维护集体的利益,“向我开炮”又何妨?于是他们成了我们的英雄,因为这是一个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国度啊,集体利益应当高于个人利益,就像雷锋同志所言:做个螺丝钉。
而多斯则截然不同。
他是极度独立的、极度个人的。他的不凡在于忠于自己的内心
他放弃船厂的工作,选择服役,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坚强不拿枪支,不杀人,是他忠于自己的信仰。
事实上,他与集体背道而驰,他固执地打破了原有的规则。是的,他的确冒着生命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抢救伤员,但那不是为了帮美军更快地拿下钢锯岭,别忘了,那些他救下的伤员,很多即使痊愈也无法再次上阵杀敌了,而真实的历史上,多斯还就下了几个日本人呢——他忠于的是他自己,如果他死了,他也只是为自己的理想殉道!
就像加菲在片中的一句台词:“我骄傲吗?我是骄傲。可如果不能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该怎样活着。”
一个纯粹的个人主义者。
于是,当一个对自己信仰绝对执着的人道主义者战胜了战场上无情的炮火,成功地救下了75个战友并活了下来,美国人民高潮了。
或许,在西方人的精神世界里,天平就是向个人一端倾斜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部电影中,火药包是被扔进碉堡里的,而不是被绑在哪个美国大兵的身上与碉堡里的日本鬼子同归于尽的;当一个士兵被炸断双腿时,他说的是“多斯,别丢下我,我家里还有孩子”,而不是,“同志,别管我,战斗吧!”
其实,这样的价值取向在很多电影中都得以体现——别忘了那八个人为什么要拯救大兵瑞恩,这可不是为了盟军的胜利啊!
其实,“多斯”与“雷锋”,两种英雄,并没有孰好孰坏之分,在我有限的眼光开来,都是不凡的灵魂。
只是我们宣传的时候,有些用力过度,使得我们的英雄显得过于热衷奉献了,为了集体,几乎有些到了灭人欲的地步,让人觉得不真实,不可亲。
只是,当发现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如此坎坷之后,如今的我们已经不再对集体怀有曾经的热情,相比于舍己为人的螺丝钉,现在的社会更需要一个独立自主有个性的人格。
于是,如今的人们,赞扬多斯,质疑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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