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时期还没有出现后来的官僚系统,国王怎么治理国家呢?
主要依靠血缘关系,也就是依靠自己的亲人。
商代政治权力就是按血缘远近分配的,这从商王创立的分封制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爵位有“公”“侯”“伯”“子”“男”,这些其实都是起源于家族内部的称呼:“公”是指长辈,自然地位最高,“伯”是兄长,次之,“子”“男”是晚辈,所以属于低级爵位。
西欧是在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开始封建化的,比中国晚得多。
西欧封建社会是在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相结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其爵称渊源也多与这两种因素有关。据《不列颠百科全书》载,duke(公)原是指氏族制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领(称herzog,源于古日耳曼语),以及罗马帝国边区省份的将领和长官(称dux,源于拉丁语)。marquis(或marquess,侯)原是法兰克时代边防区(mark)的统治者。count(伯)在罗马帝国时代指皇帝的侍从(comes),有时出任地方长官。日耳曼诸王早期时代也有此称。但这个词只是指大陆伯爵,英格兰的伯爵则称为earl。viscount(子)原是指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副伯爵。baron(男)本意是指人或作战勇士,日耳曼诸王国时代,演变成“佃户”,虽然其地位有所不同,但都是指从国王那里领受土地的大佃主。爵制的形成,与封建制度、官僚政治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的初级阶段,村社活动范围狭小,自然经济闭塞,劳动者对土地占有者的人身依附,王权衰微,使得当时还难于形成完备的、发达的官僚政治体系。因此,封建国家的统治职能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要依靠一些大小封建领主来实现。在此情况下,公侯伯子男实际上起到了国家官吏的职能,代替国家管理地方行政军民财政司法事项。这些封建领主,代替君主治理臣民,常常割据一方,拥兵自重,占有世袭领地,成为实际上的“独立王国”。西欧封建社会早期,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西方的公duke、侯marquis、伯count、子viscount、男baron的阶级层次与春秋接近,所以翻译后来就直接使用了我国春秋时期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称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