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无聊跟一起上编曲班的男生聊天,他本是我为了采访而刻意拉拢的对象,但似乎整个过程都不顺利,我无数次把他往话题上引:你第一次打飞机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追女生呢?结果这货给我的答案让人编不下去,第一次打飞机?从来没有,连女生手都没碰过,何来追。这不得不让我开始怀疑他的性取向,这货立马掷地有声的说:爷喜欢妹子!为了拿下这个采访对象我开始采取迂回战术:你身上的问题是什么?是我那东西用不了。为什么?撸多了?还是你用筷子、导尿管捅了?不是,是有问题,没感觉。
就这样亦步亦趋,话题却突然被他扯到了墨菲定律,以致我再也拉不回来。那么你就不能积极一点吗?无聊。想想家人跟朋友?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还管他人吗?那你去死好了!好的。
我学法律的神经在这一刻绷紧了。我擦,这节奏不对啊,弄不好我就是教唆犯啊。赶紧拉住:你别,我截图了,你要是真自杀了跟我无关啊。对方也截图了,然后ps了我俩的对话。你奶奶个腿,开大招:你这是电子数据,因为容易修改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巴拉巴拉巴拉,待我口干舌燥解释完,对方说:啊!你说啥。
我勒个去,还能不能愉快的采访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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