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的时候我养过一条小母狗,名叫乐乐,年龄不详。在2013年的那个暑假,我在乡下的老家偶遇了她。
她是只流浪狗,但模样生的十分可爱。耳朵大大的尖尖的,身形又小,我带她出去玩时总有人把她误认为一只小猫。不好确切地说她到底是什么颜色,她的头顶上是白色的柔软的细毛,一根一根紧密地挨着,身上是纯白的,淡粉的,浅黄的和深黄的毛,交杂地铺在身上,刚洗完澡时的她柔软胜过商场里所有精致的小洋娃娃。
我不知道在我遇到她之前她去过多少人家的门口,吃过多少被丢弃的饭菜,又睡过多少寒冷冰凉的街头。我想听她轻轻地给我讲述她的故事,可惜人狗始不通,我只能带着心疼温柔待她,她也只是安静地陪在我的身边,看我做那些“不明所以”的事情。
现在想来,我的童年既没有满柜子叫人羡慕得眼红的洋娃娃,也没有漂亮的高贵的公主裙,与人对比或许有些寒酸地过头,但当年那个没有童话故事的小孩,她在无意中拥有了一只叫乐乐的小狗,于是她从此也被这只狗狗陪伴着成长,慢慢变得温柔慢慢走向成熟。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同意我养一条流浪狗,但乐乐很聪明,我喜欢她,她似乎也是认定了要跟着我,于是我走哪她便去哪,形影不离处处有她。我坐车,她立马跟着跳上车,快速又小心翼翼地将身子缩成一个黄色毛球儿,趴在我脚背上,其他人见状便也难以狠的下心将如此一团乖巧可爱的小黄毛儿赶下车去,便任由了我将她带着。
我和乐乐似乎心灵相通。我晕车,太巧了,她也晕!于是,我爹在前面开着车,走山路十八弯,一路颠簸。我吐在塑料袋里,乐乐吐在我的脚上……
小时候住在沿海城市,周末的时候一家人经常自驾游去海边玩。小孩子好玩,又道听途说以为所有的狗狗都会喜欢游泳,于是我一把熊抱起乐乐,趁海浪退潮,我拼命往海里跑,然后一把把她丢下,只为看看她游泳是什么样子。结果这小傻狗儿。浪来了,我赶紧跑,她,跑得比我还快!!!
一溜烟我就找不着我的乐乐在哪里去了。如果我知道她这么怕水,我肯定绝对一万个确定我不会把她往海里丢!那天我足足找了一个多小时,在诺大的沙滩上四处张望,最后竟在停在外边的自家车底下找到了一只把头低的快要埋进尘沙里去的傻狗。我看着她,觉得无奈想笑,又在心里暗暗发酸一遍遍对她道歉愧疚,下回我一定要保护好她不再把她带到海里去。
乐乐第一次生小狗狗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我给它的小窝里铺上一层厚厚的毯子,那一整个冬天我都在期待着小小狗们的到来。
乐乐悄悄地趁着夜深将小狗们带到了这个世界。等我醒来再去寻乐乐的时候,只瞧着她小小的身子底下有一颗粉粉的脑袋探了出来,接着一小节粉粉的身子探了出来。
我喜欢乐乐,我也喜欢她作为母亲孕育出来的新生命。那段时间,我一放学,就赶快跑回家,看我的孙儿们,我给她们都取了名字,花毛小狗叫花脸,小黑崽子叫黑妞,黄毛那只叫欢欢,还有只纯白毛的叫牛奶。从他们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天天把脸凑在他们面前,我的天我的地呀,我这么爱你们,你们可千万要记得我呀。
在乐乐生小狗的那段期间,我的那些可爱的邻居们,每天有吃不完的肉啊剩下的骨头呀,就全部送到我家里来,有一位阿姨,还专门炖了一碗猪蹄汤送给我的乐乐。经常地,晚饭后,大家都会散步,他们从来没有忘记我家的“产妇”乐乐,不经意间就来到我家门前,摸摸乐乐,逗逗小狗。
后来小狗们渐渐大了一点,我每天去上学的时候,她们都跑出来,跟着我,乐乐率领着四只小狗,浩浩荡荡的狗队,一路护送着我从家里到学校,可别提多拉风了……
于是大家都亲切的唤我,狗王……
再长大一点,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们举家从福建海边的一个小城市,搬到了武汉。从一个小巷子里的一楼住户,搬进了钢筋水泥铸造的高楼大厦。我的乐乐也跟着我去了武汉,只是小狗没法带走。走之前,我把狗狗们留给了那些喜欢她们的邻居,一一为她们找到了新的充满了爱心的主人。我们偶尔也打打电话,问问狗狗们的情况。那是乐乐第二次跟着我远行,但这一次我没法帮她带走她的孩子。
乐乐跟着我,到了武汉,那也是我第一次来武汉,人生地不熟,却又总想到处看看。于是我的乐乐,又陪着我,逛遍了大街小巷,走过了青石板桥,我吃周黑鸭,她也要吃,于是一人一狗被辣椒辣的到处找水喝。我喝瓶子里的,她喝盖子里的。
初到武汉的时候,我升入初中,学习剥夺了我大部分的时间,除了周末,我每天七点以后才放学。白天乐乐陪着父母去店里,趴在门口晒晒太阳,冲来往的路人摇着尾巴。妈妈说,几乎没有一个客人不喜欢乐乐,可把我得瑟死了!!!我教的狗狗耶,那当然乖哦!!!
又过了一年,我们搬到了一栋在22楼的屋子。乐乐喜欢自由,却不敢坐电梯。我费尽心力教,可她怕自动关上的门,总迟疑着不敢进。
我带着她走过了那么远的路,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又一年寒假回老家,乐乐被留在了重庆。爸爸说,乐乐喜欢大地喜欢天空,每天早晨她都要去吃青草上的露水,她永远不会安静地呆在我们的房间里。
爸爸的车开走的那天早晨,五点多的时刻天空还未亮透,温暖的气呼在冰冷窗前便凝结成雾。乐乐习惯性地想跟着爬上车。我摸了一下她的头,她也还是跟往常一样伸出舌头舔我的手。车开走,听到远远的乐乐大声的哀嚎的声音,和粗鲁的爷爷的呵斥声,我抱着包泣不成声。
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因为孤独而收养乐乐,到最后我才发现她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分量远比我心中所想重要许多。她在我身边的那些时光,有岁月静好,有寒窗苦读,有乐意欢快,也有沮丧失望,有人不解,有人不屑,也有人羡慕,但我只想守着我的星球,我知道我的乐乐会一直陪伴我,直到我们的生命与这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被风吹了散去。
送走乐乐之后,我就没养过其他宠物,每年我也回重庆看看她,她也还是喜欢舔我的手,喜欢跟着我到处跑。听奶奶说,我不在的时候,乐乐天天跑到后山去玩,偶尔也追着别人家的小鸡仔跑,又生了八只小狗,每天还跑去镇里的烤鸭摊子吃碎肉。
去年1月的时候我们刚见过,她还挺好的,眼睛亮亮的,不像我,都近视了,就是怎么好像长不大了,还是那么小一只,稍稍瘦了点。
今年我没有回家,武汉过年有些冷清,在电话里听说你一切都好。我想见你,想摸你,想再带你爬山,跟你玩水。
我的乐乐,新年快乐。
我的记忆中始终有你,希望你也是的。
我努力,咱们明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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