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范冰冰涉税事件,最近娱乐圈比较低沉,需要开心的事情来转移一下大众的注意力。正在这个时候,一件喜事横空出世——赵丽颖和冯绍峰结婚了!
有头脑灵活的粉丝专门为他俩算了一笔账——二人合体带来的是10亿元级别的财富聚拢。两个人不仅是影视当红偶像,同时本身也是企业家,各自名下都有不少企业和资产。
笔者亲自查了天眼查,赵丽颖名下8家企业,先后至少在10家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旗下企业注册资本超过一个亿。
赵丽颖控股或参股
其中,北京海润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2016年上市的公司,赵丽颖作为11名自然人发起人之一,上市前持有1.7734%股份,其余发起人包括:侣海岩、刘诗诗、郭涛、王晶、高云翔等影视明星。
另外据报道,吴奇隆在2014年成立了稻草熊影业,稻草熊影业投资江苏蓝色沸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赵丽颖在后者持股49%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赵丽颖成为稻草熊影业股东。
看来,赵丽颖不仅人美戏好、勤奋能打,还很有商业头脑,年纪轻轻就积累了巨额财富。
再来看冯绍峰,他本名冯威,名下也有八家企业,还是著名的乐视影业的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如下:
冯绍峰控股或参股
以上信息,可以看到关键词是上市公司股东、影视业公司、霍尔果斯注册、每人都有工作室…….看来,我们大众低估了影星的财商与税商,这两口子婚事赶上二家上市公司合并了的资产了。
两个人结婚,本来是二口子的事情,但是立马引起了大众的关注。他俩刚一宣布结婚,微博立马就瘫痪了。恢复正常后,大家纷纷献上祝福,但也有粉丝黯然落泪——一个和绯闻绝缘的神仙姐姐怎么会嫁给一个大猪蹄子!
粉丝的眼睛到底是雪亮的还是进了灰?这桩娱乐界的婚事到底会让大家相信爱情,还是再次失望?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好的婚姻不用去守护,而是守护婚姻中的人,即使这个婚姻不在,这层保护还在!所以,重点不是考虑谁是对的人,而是爱情降临、除了结婚这个最大的诚意,还可以做什么事情保护自己?
作为中国最大的私人财富律师团队,我们代理过多起大标的金额的家事案件,结合我们的经验,笔者觉得在爱情的软肋上要温柔地~温柔地,穿上这些铠甲:
一、超高净值人士一定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和很多国家不同,我国大陆地区的夫妻财产制度以共有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没有财产协议,婚后的双方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有,一人一半。目前一线城市的离婚率已经高企40%,更不要说离婚高发领域娱乐界。
那么,如何预防婚变风险呢?薛京律师认为,夫妻财产约定是最有效的隔离婚姻风险的工具,签署即生效,不需要公证;而且婚前、婚后签署都可以,怎么约定财产归属都有效,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
中国人重感情,担心婚前签夫妻财产约定伤感情,其实不然,对于双方都是巨富人士,反而签署夫妻财产约定会使感情更纯粹,轻装上阵结婚、没有任何杂念和企图,也堵住天下人的嘴。
所以,在好莱坞等成熟的娱乐市场,签署夫妻财产约定是主流做法。不主流的是谁呢?——德普,出演《加勒比海盗》的演员。2016年5月,女星希尔德宣布和巨星丈夫德普离婚。他们结婚仅一年,并未签署任何婚前协议。
经过双方律师争战多轮,双方事后签署离婚协议,德普需向希尔德支付700万美元,而她承诺将这些钱捐给慈善机构。德普特立独行,相信真爱,所以没有签署夫妻财产约定,导致沦为好莱坞财富风险的反面典型!
有朋友会说,人家哈里王子迎娶梅根(祝贺哈里伉俪有喜)不也没签任何婚前协议吗?拜托,人家哈里王子的妈妈厉害啊,戴妃早就把传给二个王子的遗产都通过信托传承了,我相信哈里王子从王室得到的财产大部分做了信托安排,也即是哈里控制的财产在法律上可能不属于他,离婚不会分掉。大家不要看童话太多了,人家可是大英帝国——现代金融和家族信托发源地的后人。
二、保护好核心资产——企业股权及婚后的收益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了就变成共有的。那是不是说,赵丽颖和冯绍峰的婚前股权都是安全的呢?非也。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二位明星的股权在婚后的所有收益,包括分红,包括上市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增值,都有被认定为婚后共有财产的风险。我们知道,乐视的股份都快成垃圾了,冯绍峰的财产面临缩水,但是他可以分赵丽颖股权在婚后的分红啊。
所以,为了避免婚前股权在婚后的分红被分割的风险,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在夫妻财产约定中明确婚后的所有股权分红、收益、增值部分都属于个人所有,排除夫妻共有;
(2)设立股权信托,将所有股权装入信托,一旦设立信托股权将不再属于个人,离婚不会分割,但是公司的管理运营仍然可以通过信托契约去规定治理机制。目前,国内股权信托已经开始落地,婚变隔离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
有人会问可不可以让其他人代持股权,不就隔离了婚变的风险?这个事情我们讨论很多遍了吧,代持是把双刃剑——万一代持人先离婚了呢?
三、做好婚前婚后财产的隔离防护
大家还记得王宝强离婚案件吧,当初新闻报道王宝强先生因为财政大权交给太太,离婚时甚至没有余钱交高额诉讼费用。即使法律上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一人一半,但是如果这些钱都被一方恶意转移、隐匿了、甚至挥霍了,法律是不是也很苍白?
所以,对于高净值人士,尤其是特别繁忙的高净值人士,一定要做好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隔离,避免混同、转移、隐匿。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婚前存款与婚后存款的隔离
如果婚前、婚后银行存款混同,离婚时不能分清账户余额属于婚前还是婚后收入,会面临被法官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风险。所以建议高净值人士多开几张银行卡,婚前的存款、理财不要和婚后的收入混在一起。
2、人寿保险创新工具的运用
以个人财产投保的保单(无论婚前婚后投保),在发生婚变时,现金价值(可以简单理解成保单本身)一般不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样存款变成人寿保险的保费,可以避免财产混同或被转移风险,还可以享有保单本身投资收益。婚内投的保单,如果子女是受益人,法院一般会认为是双方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不会分割,对于弱势一方而言保护了婚内财产、还预留了孩子未来的抚养费。
3、家族信托的创新工具运用
近几年,富豪越来越青睐信托工具来落实财富规划方案,包括婚姻风险隔离。对于有大量资金、房产的明星,家族信托将来一定是主流工具。因为,夫妻财产约定再好,也要对方配合签署;夫妻财产协议效力也容易被对方事后否认。如果一方把个人财产设立信托,那么即使离婚,只要对方不是信托受益人,也无法染指任何财产。所以,颖宝宝,来找我们设立家族信托吧!
四、父母给的财产也要一起保护
前文说了,婚后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这些收入包括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或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夫妻一方的(就是自己的子女),那么意味着女婿或者儿媳妇就会享有一半——哪怕TA将来伤透自己孩子的心。
所以,做婚姻防护时,要一并考虑父母传承的财产。薛京律师建议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无论父母生前赠与财产还是百年后留下财产,一定要写书面赠与协议或遗嘱,在文件中明确载明:财产只给自己子女个人,与TA的配偶没有任何关系。
好了,干着律界的活儿,操着娱乐界的心。该说的笔者都说了,祝所有的人都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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