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9

作者: ded426a029ab | 来源:发表于2019-11-09 20:34 被阅读0次

                                                                      签还是不签?这是个问题

    莎士比亚在戏剧《哈姆雷特》中有一句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在法律世界中,签名还是不签名,则是一个大问题。一般情况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即表明同意该法律文件,自愿接受该法律文件的约束,且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我们普通人在对外签名尤其是在签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时应该多留几个心眼,搞清楚该法律文书的确切含义及相应法律责任后,再签名确认较为合适。

    笔者今天就有看一个新闻,说深圳有一个楼盘开售后,很多人买房收楼时才发现原来说的三房变成了两房,翻出当时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看才发现相应条款对自己很不利,一细问说当时开发商签售楼合同时读秒翻页就没有细看合同条款。是的,我们的老百姓就是这么淳朴,关系几百万的买房合同,就相信了开发商的宣传承诺,就可以不仔细察看合同就签字,这种情况下一旦有纠纷,自己就陷入了很不利的境地。

    无独有偶,笔者有个客户也是因为没有细看担保合同,作为小股东为公司担保了几百万的银行贷款,结果公司经营不善还不上贷款,被银行起诉要对这笔几百万的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你说这冤不冤,自己就只投了一点钱占几个点的股权,在公司的投资呢不但没有收益,还稀里糊涂的欠了几百万的债,就是因为在合同上签字不注意看合同内容,让自己陷入了巨大风险中。那这种贷款担保合同字就完全不能签吗?笔者认为签还是能签的,毕竟贷款也是为了公司发展,但签担保合同可以加上这么一句:本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在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为限。这样一来,作为小股东的担保责任将大幅下降,同时也不会妨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效果就会很好。

    前面说了两个签字不注意看合同内容的,再说一个该签不签的案例。有客户新员工入职,因为疏忽没有签劳动合同,结果被员工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有朋友要说了,公司找个人做个事,不签劳动合同小事一桩,又能怎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处罚不可谓不重。因此,这个时候该签的合同还是必须要签啊,不能图省事偷懒了。

    以上案例说明,签还是不签,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其实,有些法律文书谁来签也很重要,比如同样是员工离职,可能会有被公司辞退、员工自行离职以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几种情形:1、公司辞退员工的,由公司发出辞退通知:如果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懂行的都知道赔2N);2、员工自行离职的由员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或补偿;3、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法律文书,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懂行的都知道补N)。您看,同样是离职,谁来发起谁来签署法律文书差别很大。

    说了这么多,有朋友又要问了:你这个签合同也有风险,不签合同又有风险,谁来签还有风险,那怎么办?这事其实也好办,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笔者建议做生意的朋友,公司业务经营起来了,最好聘一个法律顾问,有什么及时问一下律师,有律师帮忙把关了,会对冲很多风险。普通老百姓呢,聘法律顾问就没必要了,但最好交两个人不错的律师朋友,有事可以咨询一下,但很多律师同行可能需要收咨询费。或者您律师朋友也没有呢,那也可以咨询笔者,这样一来您就有了笔者这样一位律师朋友。

    重要申明:本文是笔者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笔者授权,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侵权责任。

    笔者简介:周纯,男,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大学毕业后即来深圳从事法律工作,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民商法领域经验丰富,精通民法、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等,擅长处理公司法律顾问、公司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纠纷、侵权纠纷、家事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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