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为了达到1这个数,我们必须首先表明,存在某种东西,它在自然数序列中紧跟着0.
考虑“与0相等”这个概念。0处于这个概念之下。却没有对象处于“与0相等但不与0相等”这个概念之下,因而0是属于这个概念的数。
/通过对于一个概念的属于而指出一个数,这是对一个数的定义。而指出一个数处于一个概念之下,是对于这个数和这个概念的给予出来之后的一个判断,它不是对于这个数的定义。
据此我们就有一个概念“与0相等”和一个处于它之下的对象0,对于它们来说,下面的句子是有效的:
属于“与0相等”这个概念的这个数与属于“与0相等”这个概念的这个数相等;——这句话就是a与a相等,有什么意义?
属于“与0相等但不与0相等”这个概念的这个数是0.
/这个句子,要参考76节的那句话来看。前面一个与0 相等要看作处于这个概念之下,但不等于0 要看作不等于处于这个概念之下的一个对象0. 由此而言,属于“与0相等”这个概念的数紧跟在0之后。这就是1的定义。
因此根据我们的解释,属于“与0 相等”这个概念的这个数在自然数序列中紧跟着0.
如果我们定义: 1是属于“与0相等”这个概念的这个数,
那么我们可以把上一句话表达为:1在自然数序列中紧跟0。
为了1的客观合理性,对1的定义不假定任何事实观察。
一个句子的真恰恰不是这个句子的被思考的东西。
/这句话,指的是一个思想是客观的,而带来这个客观思想的是一些主观的思维。客观思想不是以其主观思维的过程,心理上的来路,而受到考虑,反而主观思维活动倒是以其对于思维规律的遵从,因为合乎逻辑或以一个客观的思想为表达的内容而具有一种自身意识。这种自身意识的内容就是一个客观思想。
弗雷格在这里说的句子的真,就是一种客观思想基于主观思维活动而获得自身成立的或合法性的根据。不是这样的,一个客观思想是组织一个主观思维活动的根据或目的的东西,所以句子的真是句子表达的思想本身带来的,而不是基于主观思维活动的考察而可得到判断的东西。真是逻辑。正如思想之于主观思维活动也是逻辑。
或许,可以说,0 是属于“与自身不相等”这个概念的数。而1,是属于“与a相等”这个概念的数。再这里,a可以是任何一个自然数。但是不能说1属于“与自身相等”这个概念。因为处于这个概念之下的对象是所有数,那么属于这个概念的一个数是无穷大。而属于“与a相等”这个概念的数,因为处于这个概念之下的对象总只是这个数本身,无论这个数是什么。再这里,a表示一个确定的数。所以属于这个概念的数是1。
这种分析也可以用来解释概念第一实体和作为指称的第一实体。前者意谓一个概念,后者意谓一个对象。
身体是意识中绝对的质料的东西,它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它提供出康德所说的感性材料来。但是任何意识总已经是知性之下统觉的统一,而并非质料自身所能到达。质料所在,即实在性所在。而形式的思想,逻辑,是一种非现实的思想。它以意识自身为对象而不是以事物为对象。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还是有别于质料的存在。我们可以想象某物,可以表象它,但是我们知道它不是真的。我们能区分真实事物和想象。就在于质料的存在。
当质料作为对象的成分时,带来的是对象的实在。当质料在于主体自身的实在时,它就是身体所给予出来的感觉。在此,感觉不是指向对象,而是以其自身为对象。由此,一个主体一个自由意志通过身体的存在被带入到现实中来,使得人难以无视和否定自身一个自由意志和一个意识的存在。
反思就是不是对于作为意识的内容的一个对象感兴趣,而是对于一个意识本身的存在感兴趣。当意识的关注落回于意识自身时,质料就不是在思维规律中规整于一个对象,而是以这种思维活动为对象,由此被突出的东西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规律性。康德把这个思维规律称为知性,并进一步把它置于本源统觉的自我意识的根据之下。如果说思维活动是作为动词的意识的内容,那么一个主体,或者说一个在一切思维活动中不变的原因,就是本源统觉。这就是作为一的机能的东西,以及,意识自身作为名词,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在这里,这个某物就是意识自身,这样,意识就是一个自我意识或自身意识。这就是意识的本质。也即主体的存在内容。它总是把直接或间接通过身体给予出来的感觉材料,在自我意识中引入一种主体的现象世界。而我们的意识经验总是从质料的最少程度的统一开始。所以,我们最初意识到的总是对象,而不是我的生活世界中的物质。我们被从自己的生活世界中拖走,剥离出去,得到的总是有限的对象,孤零零的对象,原子化的碎片中的对象。但是如果观察童年,我们意识之初,无论童话还是神话,对象都不脱离主体作为生活世界现象中的物质。而不是绝对的与主体不发生联系的物质。
任何现象,如果完整地被认知,它总是基于一个主体而存在。对象的客观,只是其自在。但是一个对象被带入一个意识中来,就必然要基于一个主体的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可以谈论客观世界,但是同时我们也总是需要考虑,我们为什么要考虑一个客观的世界。客观对象被带入我们的意识中来,为我们所关注,总还是基于主体的主观方面的原因。在社会分工里,我们通过分离主体和对象,通过应和市场的需要而去关注某物,然后获得我们固然的生存所需。但是社会活动一旦越过这种生存所带来的必然律,我们就不能总是有效地处于这种主体和对象的分裂之中,可以安然地处于一种关于对象之于主体的无意识之中的状态。这时,自由意志就需要被唤起,时时使得自身自觉于一个对象何以被带入我的意识中来的根据,要自明于主体的需要并且以此为根据安排何物被带入主体的意识中来。
弗雷格在其语言分析中,突出的是对象和逻辑。但是在对于意识本身的进一步关注中,在关于意识的搁置具体内容的一般性关注中,甚至搁置其质料和对象之间处于多和一的关系,因为搁置质料的特殊性因而也一并搁置了对象的关注,同时被搁置掉的是思维规律的逻辑,突出的,是自由意志,是主体。
而主体和对象,在分工社会中,是处于隔断而分裂之中。达成这种分裂的统一的,是社会的管理阶层。在他们那里,人重新回到视野的中心来。或者是艺术家,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员。文明的区分也在于社会管理人员和的管理方式和艺术或思想所要到达的东西:是唤起人的自觉,还是有意忽视和否定它。它们或者推动人处于一种作为主体的自觉而达成一种有意识的选择的结果中来,在一种有意识中达成一种经过审视的结果;或者促成主体的无意识,并且这种无意识恰好便于其异化人的统治。
纯粹的好奇,我觉得是一种原子式的东西。这种目光看见了一些让人着迷的事物。这种事物作为世界的材料作为实在性的基底的东西。好比在康德那里的感觉材料作为经验的基底。
好奇所见打上了主体的标记。如果说事物被带入我的意识中来,有其对象的客观性作为原因,康德的知性服务于到达这个对象的客观性经验。但是好奇所见的事物,在这个对象的客观性之外,还受到主体的主观的笼罩。这个主观不是知性,而是一种生命的自觉下模糊的直觉在事物中有所映射。这样,事物就成为一种符号的东西,其意谓或要表达的是那个生命体验。
如果用形式,质料和实体的相对性来说的话,客观事物的形式是通过知性给予出来的经验内容,或者说就是弗雷格的一个思想。好奇所见的事物,则在客观事物之上还有另一种形式的原因,主观生命的体验。就事物的本质总是最高的或整体的形式,而不是质料自身的形式而言,好奇所见的,是生命现象本身。而目光落在某一客观事物里,它只是一个恰巧遇到的载体,成为一个承载的符号,材料。如同弗雷格一般语言的句子里,不同的符号可以意谓相等,从而符号和意谓之间得以分离开来谈论。好奇所见也可以基于一种直觉的通感,在不同事物那里映射向同一种体验。
看书时总是不经意就引到一种离开对象到主体的原因的思绪,像重力牵引一样不自觉。
好奇所见的种种事物的集合,会构成一个主观的或主体的生活世界。它有别于客观的对象的集合构成的一个世界。如果世界不是由事物而是思想的集合,这里还是一样有主体的生活世界和客观的世界的区别
好奇所见造成一种新的质料,新的实在性的基底的材料。有别于康德的感觉杂多。
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在于通过概念在判断种的指出服务于对象的内涵的给出。但是维特根斯坦的语境原则,则是概念本身的定义的环节的谈论。在弗雷格,概念是拿来使用的东西,而概念的定义环节不作考虑。弗雷格的定义,是赋予一个新的符号以一个复杂概念的复合内涵。新的词语或者是一个新的符号,或者说原有的符号赋予新的内涵。还是偏重于前者。但是维特根斯坦这里,概念的定义环节不是字典一样独立于概念的使用环节,如同字典那样的东西。学习字和使用语词是相对分开来的环节。但是维特根斯坦关注的是语言中任何关于事物敏感的谈论。在这种谈论中总是指出一个事物的最独特的思想。这种独特性或个别性总是会逼迫语言离开形而上学的概念,而使用在属种差的概念序列中逼近殊相或对象的最小种差的经验概念。这种概念在日常语言中是经常的,有艺术的气质而不是形而上学的气质(比如先天范畴作为概念) 。这样的概念难以通过一种先天的定义而先于语言的使用被罗列出来得到定义。因为事物的经验是无限的丰富和可能性,这不是先天概念所擅长的工作。先天的基于定义得到的概念,最极端的就是形而上学的范畴。虽然范畴不可定义,但是范畴得到了尽可能的解释。并且,这个解释是远离个别的经验使用或者说语境而先于一切使用而作出的定义。形而上学中,它们作为一切知识的知识,是承载一切经验概念的承载者,它们必定是在先的或先天的,巍然不动的。而日常经验的语言,其中的概念没法作一种事先的定义而使用。因为每一次使用,都有其特别的内涵。这种概念的非普遍或重复使用,使得一切定义失去意义。我们不能为任何殊相或个别对象都单独给出一个专名。我们说这个苹果,那个苹果,而不是对于人那样这个人是柏拉图,那个人是苏格拉底。只有非常特殊的,并且对于其它对象的理解具有普遍的意义的对象,我们才会给它命名。比如第一个克隆羊多丽。比如我院子里喜爱的那棵无花果,虽然我没有给它命名,但是我会赋予它一些冠词,它和命名一样的是,我对于它们自身具有意识,以其个别性为我所关注。而不是我们在说人民这个词语时,并没有任何特定的人随之带入我的意识中来。或者去店里买一串香蕉时,并没有关注其中的这跟那根香蕉。意识越是把个别的东西,把对象带入意识中来,思想就越是难以笼统,对象难以用笼统的概念来把握。就两种思想的区别而言,前者的概念具有基于形而上学的范畴的根源性为其被使用的秩序上的原因,而后一种概念,完全脱离了其根源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为其带入一个意识里来的原因,而是以经验,基于实在的个别情况所升起的这一个事物的性质,这一个特殊的东西的特殊性。概念被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根据是偶然的经验。这样的经验概念是难以在语言的使用之先得到定义的。这时,定义符号的意义的字典,就是一种在最基本的涵义而言的。在经验使用中,总是会另外基于语境赋予更为丰富的内涵。
经验的特殊性使得语言难以事先定义,从而语言的使用总是存在一种就符号在字典中的定义而言的不敷使用,而要求助于一种词语在句子中配合使用时通过相互关系蕴生出来的丰富的额外的味道。
并且,相应于语言的困难的是,思想或意识本身在经验中丰富内涵的自觉或自我意识的困难。思想本身就需要在概念的使用中通过相互组合关系发生的化合作用产生出在个别概念自身之外在不同概念之间的空间地带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不是基于定义而给出,或概念的内涵而给出,它更像调色板,在颜色的结合中基于有限的基色产生出新的无限丰富的色彩来。概念之间也可以具有这种在使用中的相互作用,并由此产生出单独的概念的相加之外彼此在受对方的影响而发生的语意朝向某种语境中更精确的内涵的变化。但是这个概念只要离开这个语境,在另一个场合中被使用,呈现出来的,又是另一个变化。
觉得政治本质的一点就是通过个体的同意用权利取代暴力。暴力可以不说话,权利却总是诉诸于语言。就是用有效的谈话机制取代暴力的出场。有效的谈话在于不回避矛盾冲突,面对它并以冲突为谈话的核心内容,争取一种双方同意和接受的解决。这种解决方案内容的构成,正是参与各方划分出边界而处于相衔接的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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