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当晚,审计署官员就六十家平台“没有一个合规”的微词,让很多从事于现金贷从业人员的这颗玻璃心碎了满地,满腹委屈和想不明白。
个人理解的现金贷,是小额现金贷款业务,具备方便灵活的借还款方式是其生存及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金融信贷产品,不应该身处社会的对立面上。而当下社会,恰恰一提及现金贷首先想到的就是高利贷、弱势群体、暴力催收、老赖等一系列跟道德甚至是法律相悖的现象,这是不正确的。
金融行业,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将正常的现金贷归入高利贷内是不对的。所谓的高利息都是通过数字推算出来的相对年化利率。但现实生活中,在不违约的前提下,由于借款的基数小以及时间较短,产生的绝对利息金额不高。换句话说,ATM跨行取款手续费每笔为2元,假如取款100元,手续费即为2%,几乎相当于100元一年的定期存款收益。为什么没有人讨伐银行的暴利跨行提现的业务呢?就是因为产生的服务费相对金额较少。
对于互金行业人士来言,“自古功名皆不易,从来富贵险中求”。
只要是金融借贷产品就一定涉及风险控制及逾期催收。因为国内个人的征信体系建立尚不完备,现金贷的借款人往往对放款速度有着极高的要求,此环境下风控质量与放款速度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协调的矛盾,因此必须要在两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的风控质量,应该低于央行征信体系相对应的风控质量。
现金贷的高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接下来我就说说,这个钱该借给谁,能借给谁。
对于借给谁,有句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
现金贷就是应该用来满足应急性借贷需求的,而不是用来满足弱势群体的金融诉求。大多数传统金融的贷款发放更看重的是有没有足额的抵押物、质押物,风控流程极其复杂,根本没法满足应急性需求。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视之有度”。很不幸的是,我们的很多从业机构比较看重短期利润,最爱的就是这种重复借款的客户。这个行业,获客成本高,如果就单纯放贷一笔,压根不赚钱甚至赔钱,只有重复借款的客户,才能真正让我们赚钱。
说完现金贷可以借给什么样的人,再说说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借现金贷。
有句俗语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些还不了钱要死要活的人根本就早些时候就不该借现金贷。
相信大家一定对《白毛女》的故事耳熟能详。但是自己至始至终都不理解黄世仁怎么就因为催讨欠款遗臭万年了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杨白劳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借贷原则,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吗?黄世仁想必也是没了其他选项,才打起了喜儿的主意。大春若是杨白劳的儿子,黄世仁一定要领大春走的,最起码他还是一个壮劳力。在万恶的旧社会,黄世仁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怎么就脑子灌了水偏偏看中喜儿。那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夸张的演出了充满阶级仇恨、血恨泪的思想教育剧目。在我看来杨白劳不值得同情,他不过是绑架了道德。
没有偿还能力就不要去借贷跟欠债还钱一样天经地义。不要在违约后可怜巴巴的去陈述各种不幸的遭遇,什么被诱骗,被套路。如果你连借款合同中需要承担的权利义务都不能完全理解就草草签下借款协议,你还有什么资格谈及还款能力。说穿了,都是不负责任放任自流的结果。大部分人的违约后所产生的大额利息及滞纳金,这一现象往往都是先丧失积极的还款意愿之后才触碰到还款能力这个层面的。好多学生在没有收入的前提下,去借款消费高档产品,产生了不好的后果。这不仅仅是社会的责任,更多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现金贷短期内是没法监管到位的,借贷双方相互之间本身就是既对立又相融合的合同关系。
作为监管的第三方,应该要认识到手心手背都是肉,别只针对我们穷追死打。我们现在被打成了过街老鼠,让我们执行监管规则相对容易,可对于借款人的约束呢?究竟还要不要现金贷了?现金贷是一定要良性发展的,往小了说满足特定群体的借贷需求,往大了说发展社会经济,这得靠借贷双方共同实现。你监管不能只打我们,不管这些无良借款人;我们放贷机构也有价值,你也不能一棒子把我们打死。
但我想说的是,对于这些到处又哭又闹又要上吊的借款人,其实真的没有必要过度同情。有借贷需求的人,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超出偿还能力的范围内申请款项,充分评估在借贷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既能锦上添花,又可雪中送炭的现金贷应该永远只属于守信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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