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浙一带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两头婚,这种婚姻既不属于男娶女嫁,也不属于女招男入赘,小夫妻成家后通常各住各家。
小家庭一般会商量好生育两个小孩,按顺序第一个随父姓,由男方抚养为主,第二个随母姓,由女方抚养为主。在两头婚家庭里,没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对爸爸妈妈的父母都叫爷爷奶奶。
小林和小森都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两人是85后,两家都是独生子女,他们2016年结婚。结婚前,双方家庭就已约定好,结婚后小林依然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到公婆家居住;同理,小森也如此。而且,两个家庭商定,小夫妻共生育两个小孩,按照出生顺序,一胎跟男方姓,二胎跟女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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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婚姻形式:第一适合独生子女家庭,相当于“不进不出,不嫁不娶,两家拼拼”, 意味着“我家不是嫁女儿,你家也不是娶媳妇”,小夫妻成家后依旧与双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
第二适合近距离的两家结亲,如果距离远,不在同一个城市居住,夫妻俩相当于分居异地了,也不太现实。为什么能在江浙地带率先兴起,与江浙富饶,人口外出就业少,男女双方就近在家工作,是分不开的。
故而这种婚姻形式不会大面积去普及,它是特定阶段的一个产物,代替不了传统的主流形式。将来因计划生育造成的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少,这种婚姻形式的需求也会渐渐萎缩。男女双方成家后,建立自己独立的小家庭,两人都脱离原生家庭,应该还是社会的主流。
这种婚姻形式不需要男方买房、女方收彩礼,在经济上对男方不会产生过多的压力。媳妇是自由之身,可选择住娘家,或到婆家小住,距离产生美,亘古难解的婆媳矛盾也许就迎刃而解了。
但一些细节也会影响到家庭和睦和子女成长,比如:两个孩子有不同姓氏,又被两家老人带大,亲密感会降低,老人会对自己带的又跟自己姓的小孩格外上心些,“偏心”现象会出现;夫妻间会因为在男方、女方家时间分配上等琐碎杂事伤感情。前面所述那对小夫妻,就因为清明节要到女方家拜祭,男方心理上就接受不了。
你对这种两头婚形式有什么看法?你认为将来会普及到更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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