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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热点问题简化汇总合集!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热点问题简化汇总合集!

作者: c25e5a775940 | 来源:发表于2018-01-10 12:11 被阅读4次

9月6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第十一期。“聪明投资者”收集从2014年3月5日以来的全部十一期内容,并汇总简化如下。

1、在境外注册设立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备案?

答:No!

2、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是否能备案?

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

(一)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

(二)境外股东在境外有业务许可,且所在地证监部门已与中国证监部门签订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境内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重大处罚。

3、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如何登记备案?

答: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以下信息:

(一)管理人相关登记信息;

(二)提交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私募基金相关自律规则;

(三)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结论性意见。

基金业协会将在收齐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为其办结登记手续。

4、自然人是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NO!必须是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5、实缴资本未到位的机构能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的适当资本就可以。

6、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诺保底保收益?

答:必须No!

7、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如不登记,会有何后果?

答:不登记就不能从事私募投资业务,否则违法。

8、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么?

答:是的,并且合格投资者数量累计不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50人。

9、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 (一)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二)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三)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另外,合格投资者还包括:(一)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等;(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10、可以在朋友圈推荐产品吗?

答:NO! 不能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11、私募是否所有人都必须有从业资格?如何认定?

答:是,所有人都需要。

12、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应符合哪些资质要求?

答: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可就中国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中国执业律师,均可受聘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基金经理“静默期”要求是否适用私募基金?

答:是,按规定,基金经理在公募基金跳槽,需要3个月“静默期”,期间不得在其它公募基金公司从事投研、交易等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募基金公司离职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公募转私募的基金经理实行同样的“静默期”要求。

14、私募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事项,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或获得投资者认可。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备。

15、民间借贷、小额理财、众筹机构等,同时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能否备案?

答: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将不予登记。

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私募基金机构后申请登记。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从事私募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上述非私募基金业务的,应当相应建立业务隔离制度,防止利益冲突。

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16、私募机构或者私募基金什么信息需要定时更新?

答:(1)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私募证券基金更新规模、净值、投资者数量等信息。

(2)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私募股权基金公布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信息。

(3)每年度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更新公司股东、高管、产品等基本信息。

(4)每年度四月底之前,填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17、已登记的私募高管不满足从业资格要求,私募公司还可以申请备案产品吗?

答: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逾期未取得资格的,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不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18、私募公司和员工跟投,不需要满足合合格投资者资金要求,怎么备案?

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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