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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斯通纳》之人生

浅谈《斯通纳》之人生

作者: 珞晓 | 来源:发表于2020-04-05 22:02 被阅读0次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己。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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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掩埋了50载的经典作品重新现世,不禁让人对斯通纳肃然起敬。用人生三境界来评判他的一生,堪称经典,若脱离了学术领域再看,却让人唏嘘不已。

        其一是他的学识。斯通纳的求学之路,跟寒门学子并无两样。让人折服的是——他的学识和职业操守。对现在的教师和学者而言,都是极大的鼓舞,同时,又是极大的讽刺。在密苏里大学执教四十载,对学生,对学校,无不是尽心尽责。而他的研学之路,更是让人叹为观止。一个攻读农学的学生,同时静心修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很难想象,当年他连英美概况都没有搞懂的人,怎么就当了大学英文系的教授?背后的努力,着实不易,跨学科跨界,且还能静心修学。但,这恰恰是当代人所缺少的毅力。

          他的指导老师斯隆对他说:你必须牢记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读到此处时,简直是灵魂拷问,不仅仅是对斯通纳,更是对所有人。有些人活着,他却死了,没有灵魂,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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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是他的爱情和婚姻。看完一整本书,再来谈他的婚姻,似乎比较全面。每每读到他和妻子伊迪丝的相处模式,忍不住想弃书,而整本书却花了巨大的篇幅在叙述这段故事,跨越了青年、中年以及老年时期,实在难以跳过。

      斯通纳是这样描述的:年轻时,爱情就是一种身心的纯粹状态,想进入这种状态,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带着一种温柔友好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打量它;中年时,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亦非虚幻。它是人类生成转化的行为,一种状态,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创造、修改的状态。

    斯通纳的感悟深刻,透彻。通过他的话,再来看他和伊迪丝的婚姻,似乎就不是让人那么咬牙切齿了。伊迪丝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孤独女人,童年时代被父母剥夺了一切乐趣,拘束在礼教中。针绣、水彩、钢琴等,皆会一二,却没有一项是非常精通的。可是她忽视了自己的身体功能,生活中不曾有一天独处过,去关心自我。她从来没有想过可能要对别人的幸福生活负责,她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就像低沉不变的嗡嗡声。

    他们的结合,可能是因为彼此的孤独,而走在一起。但婚后的伊迪丝,童年所被拘束的东西,似乎刻在骨子里里——自私,孤僻,以我为中心,做事不考虑后果。斯通纳本可以结束这可笑又可悲的婚姻,但考虑到女儿格蕾丝以及彼此的声誉,却将这段不幸的婚姻持续了一生。中年以后,他遇到了凯瑟琳,与之相爱。一个有声望的已婚大学教授,一个单身的年轻女教员,这一段爱情,犹如飞蛾扑火,流言蜚语足以把他们淹灭了。但这却是斯通纳一生最为快乐的时光,凯瑟琳带给他的是年轻时所缺失的爱情: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最后这段爱情以凯瑟琳不辞而别而画上句号。多年后,她出了一本书,详细描述了这段爱情,闻者落泪。读到此处时,我以为斯通纳和伊迪丝要劳燕分飞了,然而却没有。他们的婚姻没有因凯瑟琳的出现而结束,凯瑟琳不过是斯通纳的一个插曲,只是苦了凯瑟琳罢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开始是爱情,后来是责任,最后却是习惯。那一瞬间,对这句话的感悟甚深。

      凯瑟琳的离开,让斯通纳犹如失了三魂一般,恍恍惚惚地活着。后来他找到了转移注意力,就是兢兢业业地继续教学,完成他的论文著作,慰以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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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是他的为人处世。整一本书都是一个教书匠的真实写照,该说他不忘初心好呢,还是说他不懂得变通呢?年轻时,同学相约去参军打仗,他留在大学;中年时,好友戈登劝说他去竞选院长助理,他一把推掉。他没有好友戈登的魄力和手段,也没有劳曼克思的心计,而剩下的,只有他的教书育人之心。即使处处被劳曼克思施压,亦不曾忘记初心。执教40载,原本早已荣登更高的教授级别,却一直停滞不前,但他指导的学生皆是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他是一个“校园传奇”人物。执教的生涯里,某次系主任给他安排了课表,以及拿给他教学大纲。但是他却把教学大纲扔了,拿出自己早年写的稿纸,就这样去上课。他幽默风趣地跟学生说:“买了这门课教材的同学,可以把它们还给书店,拿到一笔退款。我们不会使用大纲里介绍的教材——这份大纲,我拿了,你们报名上这门课时都收到了。我们也不用这份大纲。这门课,我打算用不同的方法来讲,这种方法需要你们……在此期间,我先给你们讲些这门课的内容、目标等背景知识,我也会留些阅读书目,让你们有事可做。”
      “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在卢米斯和威拉德的选本中都会找到,我们将学习中世纪诗歌和散文典范,目的有三个——首先,作为文学作品,他们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揭示英语传统中文学风格和方法的初始形态;第三,提供解决语篇问题的修辞和语法手段。” 
        课堂上有人质疑他,问道“先生,这是普通的英文A四吗?”斯通纳点点头,并且说这些事实不用怀疑。上完课后,他给学生留了周末作业,写一篇亚里士多德的Topic概念的三页小短文,上交日期是下周一。
      实际上,学生第一节课是在没有任何书本的情况下,听完了他的课,也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去做作业。而斯通纳就是用他的手稿教了他们一个学期。最为打脸的是,他教的班是最好的。“三十七个新生班举行英语考试,你知道哪个班的分数最高吗?”一个心有不甘的年轻老师问道。“当然知道。老斯通纳教的中世纪英语那伙人呗。我们还在做练习,沿用手册呢!”在年轻人的心目中,他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神话人物,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物。
      在他的描述中:教师不过是这样一个人,对他而言,他的书就是本质,就是给他一种职业尊严,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蠢傻、缺点或者不够格,没多大关系。这种领悟他无法言传,可是,一旦有了,就会改变自己,所有没有人会弄错其存在。

    读到此处时,突然想起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书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山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斯通纳的一生都在为教学而活,过程虽然坎坷,但也是一种享受。对于师者而言,若能做到这三种境界,必有一番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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