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背后的抽象结构
隐喻背后的抽象概念是否有具体内容呢?作者的回答是肯定的。这种抽象概念的活力在于能横跨多个领域来表达同一种关系。经过对一些能横跨多个含义的词汇的考量,作者认为最为抽象的关系就在于“空间”和“力动态”概念抽成的骨架。或者说,最基本的关系只需要包含内外因的对抗和其造成的改变即可。不过这个结构太过基础,难以描述所有隐喻。
事物在变化中体现出的“结构”,才是更具体的隐喻背后的抽象概念。这种“结构”,就是事物内部各元素之间的关系。如某一事物具有A,B,C元素,而另一事物具有X,Y,Z元素,好的隐喻不在于指出A与X有多像,或是B与Y有多像,而是在于A与B的关系恰如X与Y的关系,如果B与C的关系又恰如Y与Z的关系,以此类推,那就可以说这隐喻中的两个事物具有相同的结构,是恰当的隐喻。这种“结构”上的相似性更契合,而非表面相似性更多,才能表明隐喻表达的抽象概念更准确。隐喻揭示出的恰当结构能引导人们往正确的方向思考,而一以贯之,不随意更换的隐喻可以让思维和语言富有条理和逻辑。如果在解释同一事物时需要不断地更换隐喻和模型,所有人都容易思想混乱。
当今社会,最广为人知又最深刻的隐喻混乱莫过于物质的“波粒二象性”,两个完全矛盾的隐喻完全不能和解,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人能轻易理解这背后的道理。这时越多的确证实验甚至能加剧这种混乱程度。当然,这里隐喻的局限并没有限制科学家认知的边界,有些时候人们是在掌握了抽象概念之后,为了表达清楚才借助隐喻的,而非完全依赖隐喻来思考。
科学隐喻,或者说日常隐喻在于标识事物背后的抽象结构,而文学隐喻具有更丰富的内容。在文学中,仅仅将相似性展现出来的隐喻是完全没有生命力的,它们具有日常隐喻所不具有的一些额外要素。其一,是特有的句法,文学隐喻的“断言”式表达比藏在一个词的词源中的含义更显著且深刻,如“律师都是鲨鱼”就比“讼棍”这样的表达跟具有针对性。其二,是“不合常规”的表达,文学隐喻擅长用不常见的意向,引人遐想的词汇以及隐喻的嵌套让语句更值得思考而非无障碍地理解,这种深思之后,又引导读者从新的角度思考。其三,文学隐喻的感情倾向更加明显。它们不同于科学隐喻,只是为了真理,而是同时也服务于判断和审美。文学隐喻看似与日常隐喻不同,但起到与日常隐喻相同的引导效果。因此更为极端的莱考夫认为两者并无区别,都对人们的思维模式有极大的影响。
在隐喻引导人们思维的道路上,作者带领我们经历了艰辛的历程,跨过了“死喻”的驳杂无序和孤立隐喻的不值一提,找到了概念隐喻这个藏着发散思维的房子,进入之后又要忽视表面相似性散发的诱惑,最后才找到“抽象结构”这一宝箱。那么,是不是只要我们多多运用自己的类比天赋和隐喻能力,找到事物的抽象结构,就可以大幅度地增进自己的思维呢?或者说,明明这些能力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为什么直至现在还没有满街智者呢?一些具体的心理学实验表明,这种抽象结构分析起来容易,而真正在实践中找到却并不简单。更何况有些领域,如音乐、情感、味觉等,我们连结构都找不到。
隐喻确实能帮助人们抽象思维,理解新事物,但许多时候,这种理解或许永远会是进行时,人们的思维也只能在隐喻之间相对主义式地游荡。如作者所说“也许语言带给人们的最大快乐就是,它让人们对一个精于文字的作家所创造的隐喻崇拜得五体投地,从此便行不知往地栖身于他人的意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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