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赫威斯认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社会对他就有不同的发展期待,也就是说某个年龄段的儿童应该能够完成某些“发展任务”,据此他将儿童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婴儿期到前儿童期(0-6 岁)
1、会走路;
2、会吃固体食物;
3、会说话;
4、养成大小便卫生习惯;
5、性别认定并能表现合乎性别;
6、对简单事理能辨别是非;
7、初具道德观念;
8、开始识字阅读;
9、开始理解抽象的表意行为(如:懂得察言观色)。
第二后儿童期(6-13 岁)
1、能够表现体操活动中的动作技能;
2、能与同伴相处;
3、能扮演适度性别角色;
4、学到基本的读、写、算等能力;
5、了解自己是成长的个体;
6、继续建立自己的道德观念与价值标准;
7、开始有独立倾向;
8、渐具民主倾向的社会态度。
第三,青年期(13-18 岁)
1、身体器官与情绪表达趋于成熟;
2、能与同龄异性相处;
3、能适度扮演带有性别的社会角色;
4、接纳自己的身体容貌;
5、情绪趋于独立,不再事事依赖父母;
6、考虑选择对象为将来婚姻准备;
7、学习专长为将来就业作准备;
8、在行为导向上开始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与伦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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