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不讲潘金莲给武大郎喂药,而是另一个吃药的故事。
话说在古代的献县,有一天是雷雨天气,乌云密布,雷声阵阵。第二天,县令接到报案,十里外的村子里有人被雷劈死了。县令前去察看,被劈死的人名叫张大郎,尸体乌黑,焦臭四溢。县令看了看尸体和现场,让人先行掩埋,然后回县衙了。
隔了半个月,县令忽然派捕快抓了一个姓詹的人,押在堂下问话。
县令问:听说,你一个月前买了些火药?詹某答:是的县令大人,买来打鸟用。县令嗤笑道:用火铳打鸟,一天最多用几钱乃至一两,你可是买了三十斤火药!詹某低下头说:多存一些以后用,省得经常买。县令「啪」地一拍惊堂木,质问道:那好!就算你一个月天天打鸟,这一个月来最多用了一斤,剩下的二十九斤火药哪里去了?詹某汗如雨下,说不出话来。县令立即大刑伺候,打得詹某哭叫连连,不多时便招了与张大郎妻子通奸并谋杀张大郎的罪行。
得到供词后,县令随即派人去抓张大郎妻子。这时一旁的狗头军师疑惑地问道:大人,您是怎么知道这案子有蹊跷的呢?
县令捋了捋下巴上的胡子,得意地说:雷劈人的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有从上往下劈的,这种雷不会把地面炸裂。也有从下往上劈的,这种雷会把落点周围给破坏了。我去看过现场,张大郎是在厨房死的,灶台炸裂,屋顶也破了,显然是从下往上发出。然而那天虽然有雷雨,但雷都缠绕在云端,没有劈下来过,因此得知案情有异。
狗头军师为县令的思路赞叹不已,但想了想又问:大人,一个月前从市集上买火药的人有好几个,为何大人就知道是詹某做的呢?县令大人笑道:伪造雷击现场,没有二三十斤火药是不像的,而把火药配成炸药必须加入硫磺。现在是夏天,不像过年时候家家户户放鞭炮,硫磺用量大,现在买硫磺的人屈指可数,我只要找卖硫磺的问问,那段时间谁买的比较多,再问问卖火药的,对照一下,就确定是这姓詹的小子了。
县令顿了顿,又说:其实案发后,我得知张大郎的妻子头一天突然回娘家,就有些怀疑了。但她有不在场证明,我只有把奸夫先归案了,才能去拿张大郎的妻子啊……
狗头军师听完,不禁叹服:大人可真是明察秋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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