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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让秦始皇背负两千多年骂名

“焚书坑儒”——让秦始皇背负两千多年骂名

作者: 海溪兰蓝 | 来源:发表于2022-11-03 17:57 被阅读0次

    对于秦始皇的评论,从古至今从未停止,有人说他残暴,有人说他伟大。

    说秦始皇残暴的人,光“焚书坑儒”就骂了他两千多年。不过也有越来越多的学术界人士,根据历史的蛛丝马迹,觉得这件事儿冤枉了秦始皇,被骂的主要原因是得罪了当时的复古派儒家。

    另外,“焚书”和“坑儒”是两个不同阶段发生的事情。“焚书”在前,“坑儒”在后。

    01  禁书而不是“焚书”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多举并措,以消化六国:

    政治结构上,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文化方面,统一以小篆作为官方标准行文,隶书用于民间交流;经济方面,统一货币以及统一度量衡。

    以上这些措施是国家大一统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也是通过国家机器能够控制的要素。

    但是,有些东西却是国家强制要素难以驾驭的,比如思想。

    秦帝国初年,战国时期刚刚结束,百家争鸣余音犹存,各种学术思想仍处于混乱局面。

    一个大国的统一程度,体现在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程度,思想混乱无疑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因此,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大一统措施还不够,必须得结合思想的统一,才能谈得上长治久安。

    当时的秦王朝,儒家和法家是最大的两种思想潮流。

    荀子学派的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与分封诸侯的争论上,最终导致了焚书坑儒的爆发。

    公元前212年,以儒家博士淳于越为首的复古派,公开指责郡县制的推行会导致大臣篡位,应该恢复分封制,政治上“复古”,并以周朝为样板。这番话明着指出郡县制的“弊端”,实际在挑拨君臣关系。

    淳于越的说辞遭到丞相李斯的驳斥。李斯指出历史是发展的,上古三代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呢?应该随着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并一针见血地指出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是扰乱民心,开历史倒车,建议禁私学,焚烧《诗》、《书》。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不过,据说所有被禁的书并没有被销毁,而是都藏于“国家图书馆”,只供国家指定的学者进行阅读研究。

    真正焚书的是后来的项羽,不仅焚书,什么都焚,阿房宫以及里面的所有古卷典籍都被焚烧殆尽。

    02 “坑儒”

    公元前211年,“焚书”后的第二年。

    燕人卢生、齐人徐福、韩人侯生等方士,最早向秦始皇申报了成仙求药的方案,秦始皇批准了。

    作为方士之一的齐人徐福,这时候已经带着几千童男童女出海寻仙去了。

    余下的卢生、侯生这些方士,应命给秦始皇做长生不死药。可世上哪里有什么长生不死药啊?

    这些方士恐惧于《秦律》的惩治,以攻为守,到处诽谤秦始皇后,卷走求仙用的巨资出逃。

    秦始皇大怒,觉得受骗了,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方士及受牵连的儒生共460人并全部活埋。

    03 “焚书坑儒”的实质

    “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一场统一思想的运动。

    公元前221年,秦帝国初年,丞相王绾一派提出的分封制,代表了六国贵族想借着儒家“克己复礼”重获权势的妄想。

    儒家是尊古的,秦始皇统一中国是个新生事物,推行的也都是新举措。推陈出新必然会发生观念的碰撞。

    对于此时的秦国而言,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和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独尊法制;然而,标榜私学的人却互相勾结,反对国家的法律、教令。

    这帮人一听到皇帝下令,便以自己的私学为根据,妄加评论。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在街头巷尾议论。他们以诬蔑君主来提高自己的声望,以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一些人对国家政令进行攻击和诽谤。

    政治思想领域中不同主张的争议影响到秦始皇各项改革政令的推行。

    儒家孔孟正统派讲究仁义,且不说秦帝国初期,六国余孽仍在,尚属乱世,仅靠仁义如何治国?更有周朝的诸侯分封,导致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哪里有值得复辟的可行性?

    焚书这件事,可不是秦始皇独创的。纵观秦帝国之前的历史,秦始皇焚书不过是守其传统,“古已有之,于今为烈”而已。在他之前的商鞅就干过。

    商鞅对儒家的《诗》、《书》、礼、乐,深恶痛绝,讥之为“六虱”。韩非还说他“教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不过可惜的是没有资料予以佐证。

    坑儒这件事,《史记》中提到这段事件时,记载的是“诸生”,而不是“儒生”。

    商鞅制定的《秦律》,轻则削鼻、连坐、重则腰斩等;还有战场上,士兵以砍头计功劳;更有“杀神”白起无数次战争之下,坑杀俘虏的事迹。

    相比之下,秦始皇的“坑儒”似乎是一种最温和的治罪方式了。

    还要一点值得一说的是,尽管儒家复古派之首的淳于越反对郡县制,秦始皇也没有因为其反对而杀他。

    最后,秦始皇“坑杀儒士”的说法,在西汉初年才出现,此时距离秦始皇去世已经过了100多年。

    由此可见,“焚书坑儒”几乎可以说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却成了他被后世学子唾骂了两千多年的证据。

    得罪了文人,尤其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文人,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差一点就让秦始皇这样一个立下不世功勋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

    鲁迅就曾这样评价过“焚书坑儒”:

    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不错,秦始皇烧过书,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并不专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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