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虚无》
导言 对存在的探索
二、存在的现象和现象的存在
标题中“存在”即“主体”,“现象”即客体。位置的改变,带来的必然是主体的变。
“显现”就是它本身,它自己特有的存在。本体论研究being的学问。个人拙见译为“是”更为贴切。
当我们发出“显现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显现吗?”诸如此类的问题时,此刻震荡已经开始,背后折射出不喜欢,回避自己。
现象是自身显露的东西,现象和本质能否统一?只有统一才有超越。
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实在”是“本体状的—本体论的”翻译成人话就是:“人的实在”总能超越现象走向它的存在。
从单个对象到本质的过渡是从同质物到同质物的过渡。因为性质是一样的,所以只是演化,并不是进化。
当超越存在物走向存在的现象,是否就走向了它的存在?这是一个平推的过程。
存在给我们制造的是各种各样的焦虑。当然也正是因为焦虑产生动力,压力和驱力的张力。
从而启动我们人类源代码——对应脑区的神经元,神经网络的自动生发、引领、激发,带动那一大片的区域“亮起来”。
什么是超越?我们可能达到存在的存在。个体可以突破群体的封锁和关闭,将自体长起来。
什么是虚无的核心?就是否定和无意义感。想要改善这种现象就必须树立和塑造一个新的形态,形状,去追溯我们的存在感。内在的支撑力和支撑感才起得来,并且有立足地,这是一组相辅相成的关系。
“对象—本质”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本质不在对象中,而是对象的意义,是揭示出显现系列的原则。
但存在既不是对象的一种可以把握的性质,也不是对象的一种意义,这是一种认知的时空感。时间不是断裂的,而是连续性的。空间则是有一定位相和扩增性的。
对象,它不会像返回意义那样直接返回到存在。 就好比我们不能把存在就定义为在场,因为不在场也揭示一种在场,那是一场内心或者头顶的凝视。
“所见即所是”,那是一种低能级的状态,表面上看确实了——现象和本质是一致的,但依然还是内心的暴君所控制。
存在物是现象,它表明自身是诸性质的有机总体。存在物是其本身,但非它的存在。
存在只是一切揭示的条件。影响和带动我们的持续探究, 它是为揭示的存在,而非被揭示的存在。说到底就是主体的出现。
常常说的“存在即合理。”
“真的是作恶吗?”
“我不作恶吗?”
“我和他一样都在作恶吗?”
“我有资格说他在作恶吗?”
这个路径我们可以强烈的感受到,意识—自我意识的一点点苏醒过来。
人大抵会经历三个整合阶段:未整合、失整合、渐整合。
在哪个阶段都心存相信,笃定前行,才有资本拷问:到底什么是我的初心?
每一级的整合都需要一种确定性,任何阶段,心智的稳固就是基石。
不管现象的存在如何超出人们的认知,现象的存在不能还原为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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