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人生如诗,少年就当是最优美的段落。
如果说人生如歌,少年就当是最动听的部分。
少年时代的我们,冲动、任性、放肆、却感情丰富。
倘若想更好地理解人生,最好去漂泊。
我一直生活在北方的城市,早已习惯了北方的天气。
写完这本小说的最后一段时,正值夏季。
干燥的北方突然下起了大雨。
我撑着伞,走在校园的水泥地面上。
由于学校的排水功能很差,雨水越积越多。
轰隆隆的雷声从头顶上滚滚而过,我第一次感受到对大自然的恐惧。
我记得我以前从来不怕雷电的,听见雷声,反倒兴奋莫名。
我跑起来,水已及小腿,整只脚也都陷入水中。
突然感到很烦。
该死的水。
其实我以前也很喜欢趟水的。
这种心态的变化让我觉得,我和我的少年时代彻底决裂了。
幸亏公交车上的小孩子没给我让座,否则我中年都不用过了。
那段青葱似的岁月,只能成了一声悠远的叹息了。
莫言说,应该把一个作家的小说当自传看,把自传当小说看。
陀大爷却在《少年》一书中开头就写,只有过分卑鄙地爱自己的人,才会不知羞耻地写他自己。
这是本小说,确非我的自传,原因很简单,我不是作家。
至于书中的少年主角,与我更是相去甚远。
他的故事,我从未经历过。
没有和一个女孩子同坐过一辆马车,没有去过北京,没有到过四川,对洛阳的记忆也是来自五岁以前,没有见过蛊虫,没有见过毒针,更没经历过明朝那些事儿。
可是,这些种种的没有,并未束缚我,反而给了我很大的自由。
想像的自由。
四季不会变,人的性格却复杂多变。
日月不会变,人的意识却瞬息千变。
古代的景物不会变,古人却和现代人一样,很善变。
会哭会笑,会伤心会烦恼,这些于我而讲,足够了。
我为什么要选择少年时代呢?
因为我经历过。
我知道自己少年时的想法,而且记忆犹新。
我始终认为一本小说的情节文笔固然重要,最重要的还是作者个人的想法,应是自己头脑的产物,不该是剽窃抄袭而来的。
如果单纯地讲一个故事,每个人都能讲上几个。
而一个写东西的人,不仅应是个故事高手,还应该是个艺术家。
余华,苏童,王小波,是我的最爱。
前两个教我如何叙述,后一个教我如何思考。
现代作家中,最爱的却是鲁迅和沈从文。
鲁迅先生的文笔冷峻凌厉,言辞中能嗅出剑拔弩张的气味,他却是大爱的。他用怒来爱这个世界。
沈老文笔宽容而温暖,深情款款,他最能看见人性中的美。
网络的盛行为写作提供了自由的平台。
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挥洒自己的演说欲望。
当然,其中不乏好书。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卖的火的书就是好书?
现代青少年似乎不再愿意看一些中外的经典著作了,通俗的金庸古龙小说也不愿再看了。
他们看得最多的却是网络小说,其中有玄幻,穿越,言情……
我没看过上面的书,很惭愧,但我遇到了都会翻上几页。
一盘菜的好坏不一定要吃完才知道吧。
我写的这个题材,网上很多人写过,中外许多作家也涉及过这种题材。
但我不怕重复,同是一盘白菜豆腐,别人做成家常小菜,黄蓉却能做成珍馐佳肴。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手艺吧。
在这里,手艺的意思,并非手上的技艺,而是手上的艺术。
我把小说当成美。
艺术之美。
少年也是美的。
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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