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篇***爱情之惑(之五)
最早的一次,是在高二的时候,北雁主动告诉了郑义,她自己的身世。
北雁早先不姓贾,姓孟,因为父母离婚,才改随母姓。
一切还得从北雁的母亲说起。
北雁她妈年轻的时候,是典型的成都美女,五官清秀,身材娇小,头脑聪明,感情丰富,性格掘强,有些自负,人称“贾幺妹”。
幺妹家里,父亲早亡但子女众多,哥哥姐姐大多成家立业,母亲对这个幺女特别疼爱,一心想将她培养成家里唯一的大学生。
幺妹高二暑假远足旅游,与同学相约登华山,饱览祖国壮丽景色。
哪曾想,进山遇阴雨,人在古栈道之上,铁链冰冷木板湿滑,一步三颤举步弥坚。 然而不走还是不行,自古华山一条道,你停下来就阻挡了后面的人。
为了跟上前面的同学,幺妹加快脚步,一不小心,一脚踏虚,险些摔下绝壁深渊。
千钧一发间,一直大而有力的手,牢牢抓住了失去平衡的少女,上演了一场十分俗套却又频繁发生的“英雄救美”。
“英雄”是一位西安交大铁道机电系的学生,身高一米八,外加明星的方下巴,怎不叫思春的幺妹一见钟情。
第二年,幺妹以近乎疯狂的努力,考取了西安大学,投奔了自己的“王子”。
大学期间,幺妹把男友小孟,带回成都,让家人特别是母亲过目。
遗憾的是,大家对这个准女婿都不太满意 。母亲更是以女人的直觉加上当妈的经验 ,旗帜鲜明的反对,理由是以后结婚嫁那么远,没有娘家人会吃亏。
爱情是盲目的,幺妹哪还听得进家人的意见和建议,大学一毕业,就嫁到西安落了户,并立即生育了女儿北雁。
婚姻是现实的,地域文化的差异和不同家教的碰撞,北方男人打老婆不择单双号的惊诧,生下一个“赔钱货”招公婆白眼的辛酸,让当初的幺妹如今的雁妈,没有熬到“七年之痒”就愤然与丈夫离婚。
因为是自己当初一意孤行错误的选择,雁妈不愿在回家乡,想要从头来过活出精彩给大家看,无奈拖着个小孩十分不便。是故,不到六岁的北雁回到成都,跟着外婆生活,而妈妈却去到上海寻找美丽新世界 。
北雁就这么孤苦伶仃的生活了十多年,中间她妈妈回来看望过她几次,而她父亲好像再也不存在了一样。
在内心深处,北雁把自己当成了孤儿,之所以要在外面当“大姐大”,之所以参加各种兴趣小组赖在学校尽量晚回家,一来是不想面对整天唉声叹气的外婆,二来是用疯耍与欢笑来掩盖别人看不见的孤单与无助。
这种“孤儿情绪”,不仅因为父母,还源于生活的城市。
北雁从小觉得自己是西安人,然而西安不仅回不去,而且给她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无数痛苦的回忆,或永远记得,或业已淡忘,又或者以为忘了,实际上深藏于脑海。
因此西安是没有归属感的。
那成都呢?
同样也没有归属感。
因为成都是寄居。
何处是家?何处是家乡呢?
没有!
她只是一朵无根的浮萍,经历着一场并不动荡的漂泊。
她是一个精神上的流浪者,是一个情感上的吉普赛。
难怪在郑义的记忆中,只要北雁一激动,总会发出一句“额滴粮(我的娘)!”的感叹,比多年后流行的《武林外传》里的佟湘玉那句“额滴神”(我的神)!”,还要风情万种,还要稣滑消魂。
然而,你如果还不满足,要求她再多说两句类似的西安话,她就会很不高兴,甚至立马翻脸暴怒。
那为什么到这会儿,北雁才把这些告诉给郑义呢?
因为她面临一个选择——她妈嫁了个日本人,将移民北海道,问她是否愿意同往? 而郑义是她唯一信赖的朋友和兄弟,甚至可以当成没有血缘的亲人。
当两人并肩坐在空寂无人的楼顶,听北雁用幽怨的语调,讲述自己生命的过往,郑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
这是那个成天嘻嘻哈哈大大咧咧,敢于和男同学甩坨子打架的“老大”吗?
这分明是一个凄凄戚戚柔柔绵绵,需要保护爱护呵护关心关怀关注的弱女子。
郑义从心里更喜欢她了,而这份爱不纯了,多了同情和怜悯。
当北雁觉得,西安的亲爹都会抛弃她,那日本鬼子的后爸就更难以想象了,而真诚的问郑义是否该留下时候。
如果郑义彼时大包大揽的说:
“雁子,不要走,留下来!即便有一天,外婆不在了,你至少还有我。”
那么郑义的形象,将在北雁心中,变得无比高大,乃至伟大。
可惜,由于性格和家教的缘故,郑义“善解人意”的建议:
“老大,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去日本,既能跟妈妈团聚,又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而在北雁听来,这样的回答,即便算不上抛弃,至少也算是放弃。
当北雁觉得,心理憋屈难受,胸中憋闷躁动,想大叫怕吓着邻居,想摔东西却没有称手的,想发泄找不到方法的时候。
如果郑义一把将她拉入自己怀中,必将会迎来一场酣畅淋漓的痛哭。
那么哭过之后,北雁的人找到了臂弯,北雁的心就找到了港湾。
可惜,郑义不该“挺身而出”,大义凛然的要求对方:
“老大,如果你实在难受的话,就打我一顿吧!做兄弟的,死而无憾!”
而北雁也没客气,一口气就咬在了郑义肩膀。于是,一个痛在身上,另一个却痛在了心上。
最后的结果是,跟她妈一样倔强的北雁没有走,而郑义依然是她最忠实的兄弟。
最甜蜜的一次,是在大一的时候,北雁主动吻了郑义,却只是一次预演,一个试验 。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郑义是北雁她妈的继承者,为了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或守在其身边,而选择了同一所大学。
这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改变了郑义的命运,以及其后的生活轨迹。
按照家里的希望,郑义应该考警校或政法学院,子承父业,成为一名警察或律师,一名成功的法律工作者,因为他家,准确的说是他爸,在这方面有很深广的人脉资源。
郑义却舍远求近,弃简从难,伙同北雁一起考取了,并不让家人满意的理工学院的广告设计专业,原因只是北雁喜欢绘画,却还达不到上美院的水平。
而郑义在绘画方面,比北雁还要略逊一筹 ,后者天生具有几分灵气,前者经过不懈的努力才得来几分匠气。
或许这也是北雁不喜欢郑义的原因之一。
北雁喜欢的人是要有艺术家的气质,新锐一点,时尚一点,前卫一点,甚至张扬一点,怪诞一点,颓废一点更好。
而郑义始终都是干干净净、简简单单、不偏不倚、中规中矩,平凡甚至平庸的。
其实,郑义也有文艺青年的气质,写得一手好文章,在校刊上还发表过诗作。
然而由于他与北雁,彼此之间过于熟悉和了解,已经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再多再大的闪光点,也被忽略不计了。
这是郑义最大的悲哀,而他更大的悲哀在于,当他献出自己初吻的同时,也得到了北雁的初吻,只不过算不得“真吻”,却是一个“伪吻”,对方没把他当成爱人,而是当成了傀儡。
事情很简单,北雁爱上了一个有才气的高年级学长,准备第二天进行表白,当天晚上要郑义请她喝酒。
喝酒的目的很明显,一来要郑义给她打气,二来也算是提前壮胆,以便“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争取爱情”。
两个人都喝得有点飘,但都没醉,只是到达了一种想啥是啥、随心所欲的境界。
北雁要郑义在陪她散散步,两人肩并肩,乘着朦胧的月色,走向了学校操场背后,被大家戏称为“爱巢”的小树林。
行到一棵大树下面,四周荒僻无人,北雁突然发难,侧身一把抱住郑义,二话不说就“啃起了兔脑壳”(接吻的戏虐说法)。
渐渐的,郑义恢复了感觉,感觉就像腾云驾雾,一身轻飘飘软绵绵的,比刚才那顿酒还让人陶醉,索性闭上眼睛,沉醉其中 。
而此时,北雁如灵蛇般的舌头,叩开了郑义的双唇,攻陷了郑义的牙关,或进取探索,或缠绵伸缩,温热湿滑,如饴如蜜。
没多久,郑义的感觉起了变化,在口腔深处的后补,生出一阵燥热并四下扩散,主力分为两股,一股上冲大脑,让人晕眩迷糊,一股下沉丹田,令人欲火焚身。
很快,郑义就进入了一种临界状态,虽然上面开始呼吸困难,下面有点蠢蠢欲动,但是由于双臂被北雁死死的箍住,他只能抬起小臂搂住对方的腰肢,让彼此的身体贴得更紧,除此之外,再无更大的动作。
然而就是这小小的主动的反应,让一切都戛然而止,又或许是即便隔着两条厚厚的牛仔裤,敏感的女生也察觉了男生下面的异常。
北雁一把离开郑义,厉声指责:
“臭小子,想干啥?!”
换了一口气,接着说:
“我只是拿你做个试验,积累点经验,免得上了战场手忙脚乱,让别人笑话和小看。你小子别想歪了!当心我锤你!”
说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虽然看不清,郑义十分明确的知道,对方的脸是潮红的,身体是火烫的,因为自己也是这样,十分激动又十分狼狈。
“有没搞错啊?!老大!你这样干,分明是引诱青少年犯罪,太危险了!下次可不敢这样搞突然袭击!”
郑义的一番慨叹,把双方都逗笑了,气氛一下又回到了往昔的正常与和谐。
其实,当时郑义真有一股冲动,想一把将北雁按到在厚厚软软德尔草丛中,你不仁我不义,一不做二不休,索性用强,把“那事儿”给办了。
可惜怯弱的性格害了他,让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胆小,不敢。
如果有如果的话,或许会象郑义某些同学说的,一旦把“翅膀”剪了,再美丽再想飞的鸟儿,都会乖乖的变成笼中之物。
当然,也可能向事物的另一方面发展,让一切变得很糟,变成另一种性质,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两个人甚至两家人的遗憾和灾难。
无论是哪种可能,都只能是可能,因为已经成为历史,就再也无法改变。
只是,郑义每每回忆到此,都不免有些后悔,真那样干了该多好,至少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是纯洁的。
这种纯洁,即指思想,也指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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