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权利要求工人做好工作。但是如果没做好,企业也有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行为。只要制度本身不违法,有合理性,然后事前告知。
以往我们在和工人的沟通中,总是没有拿捏好这个原则,总是凡事都和工人商量,试图得到所有工人的认可才安排工作,怕他们罢工或者集体闹事。其实工人由于素质不高,基本难以认同公司的大部分制度安排,而且每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压下葫芦浮起瓢,总是有人有意见,有几个人喜欢胡搅蛮缠的,有几个人以反对新制度来显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总之,我们处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得到所有工人的认同,也没有必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同。
所以最近几件事前我们使用了新的原则:
1:以退为进。
对于工人的要求我可以答应,但工人也要付出一点成本。
比如这次社保的事情,我们答应工人交社保,但是工人自己要交自己的部分。即使是公司出大头,工人出小头,到最后,那些之前非常坚决要求办社保的工人,一个人都没来办。
2:规章制度公示
直接公示规章制度也具有法律效应,并不需要每个工人同意签字。
这次我们增加了几个新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3分钟启动规则。
对于交了牌子3分钟还不出门的工人,我们掐秒表计算。如果超过时间,就在出门台账上面记上一笔。这个台账每天公示在工人休息室门口,如果有个别工人总是磨磨蹭蹭,我们的调度不需要去批评他,也不需要去说服他,这个数据就自动积累起来。如果很严重我们是可以进行处罚的。
这种规则目标即使对那些恶意拖拉的工人进行记录,让他们不敢磨磨蹭蹭。其实真正针对的只有那么一两个人,但是如果要去问工人行不行,则一定会听到一大堆反对意见。
所以我们的方案就是直接出制度公示,然后向大家解释怎么运行。第二天直接开始执行即可。
3:规则的设计要让工人主动来找我。
以往我们需要工人做什么事情,如果拿东西去主动找工人,其实出问题的就是那么一两个人,但是其他工人很容易受鼓动来唱反调。任何事情都变很难实施。
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环环相扣,就可以让出问题的人主动找我们,来了办公室是我们的主场,事情就好办多了。
比如我们为了防止工人私下里分奖金,就取消发工资条,只让工人来人事核对后签字才发工资。结果人事拿工资条折好了去找工人签,一个签的都没有。我就要求人事不要去主动找,在办公室守株待兔即可。
结果那些平时就比较配合的工人最后就大大方方签掉了,平时最喜欢唱反调的那个工人坚持了3天,最后还是来办公室签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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