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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设计之「预见」原则

非上市公司股权设计之「预见」原则

作者: 丁涌 | 来源:发表于2019-04-10 20:20 被阅读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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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文已介绍了非上市公司股权设计的两大原则,分别是「控制」原则和「凝聚」原则。

    今天接着谈第三大原则——「预见」原则。

    什么是「预见」原则?

    所谓「预见」原则,就是指一家企业在做股权设计的时候,要对于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前瞻性,对未来有充分的预见性,并在股权设计上有所体现,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预见性对股权的架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是因为任何一家公司的经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能力能够在公司创立的时候,就把这个公司未来所有的一切,所有的过程都安排好,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做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到未来公司所可能发生的一些变化,考虑到这家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的成长性。

    基于这样的原因,就要为公司未来的发展保留必要的股份。比如增加的业务模块和增加的团队、高管,对这些人要预留股份份额,还有,就是对需要增加的投资部分,给今后的投资人预留一些股份的份额。

    还有就是,考虑到公司的未来发展,有可能在初创期或是发展中期加入的股东,已经不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那么,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这些人就必须退出经营,就要有这些人的股权的退出机制的设计。这也是股权设计的「预见」原则的体现。

    「预见」原则,与「控制」原则和「凝聚」原则,都是首先从宏观视角看问题,只有把握了宏观的角度,才能保障股权设计的合理性,保证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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