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作为女人,也许我应该站在女性的角度来剖析这个社会女性如何作为弱者而存在,唯恐引来一些人的不解,甚至唾骂。
但我想,生活不是一成不变,不按常理出牌的,大有人在。
台湾作家张小娴张小娴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张小娴又说:婚姻只是一种选择,不是归宿。
张小娴,这个至今只恋爱不结婚的女子,她的笔下几乎描绘出了所有与爱情有关的模样。
爱情、婚姻,人与人之间,前者是前提,后者是结局。
然而,如果这中间夹杂了某些充分却非必要的因素,比如男人优越的经济条件,再比如女人魔鬼般的身材,而张小娴亦给不出合理的解释时,除了当事人,作为局外人的我们,权当引以为戒吧!
我们结婚啦01
开始便不被看好的婚姻,会长久吗?
小佳没上过大学,初中毕业就来到了这座城市,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当学徒。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本地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谷一,两人相谈甚欢,交往不到一年便开始谈婚论嫁。
小佳家庭条件一般,父母觉得谷一是独生子,自己闺女嫁过去不会有妯娌间的刁难等问题,而且,谷一虽然是出租车司机,但家底也算殷实,有车有房,老人身体也算健康,今后还能帮忙带小孩。
结婚的时候,小佳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嫁妆,母亲送的黄金手镯算是最贵重的,但就是这一件嫁妆,竟成了小佳今后唯一的惦记。
结婚没多久,小佳便辞去美容美发店的工作,自己在家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直到怀孕后休息在家,美发店也关门了。
女儿出生后,小佳与丈夫、公婆的矛盾日渐凸显,婆婆一直嫌弃她是外地人,家里条件也不好,尤其生了女儿,更是处处刁难她。
终于在某天晚饭时与婆婆拌了几句嘴后,长期隐忍的小佳独自离开了那个家。
女儿在床上哭得撕心裂肺,也许是饿了,也许是想妈妈了……谷一打电话她不接,发信息她也不回……
婚姻即将终结的两个人几天后,谷一收到法院的起诉,小佳起诉离婚了,理由是:婆媳关系不和,夫妻关系不和。谷一顿时傻了眼,平日里谦和的妻子,为何会做出如此的举动?
开庭的那一天,谷一没有出现,按照法律规定,不出席的一方将按缺席处理,直接判决另一方胜诉。有了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视为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最后结果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其实均为谷一的婚前财产,小佳什么都带不走,女儿留给谷一,她不用负任何责任。
小佳说,对于女儿,不如不见,我只当没生过她。跟了谷一这么多年,浪费我大好的青春,我都净身出户了,难道他不应该把我的手镯还给我吗?
这样的小佳,简直让人难以理解。
而在外人看来,小佳不过是跟了这个男人几年,给对方生了个女儿后又恢复了单身。如果她是没心没肺的人,女儿长大后完全可以当作永远没有这样的妈妈。
到这里,很多人会说,开始便不被看好的婚姻,终究是难以长久。
离婚,受伤最深的也许是孩子02
离婚不要孩子的妈妈是身不由己吗?
爱情是前提,我相信小佳也是奔着幸福生活的目的而走向婚姻。然而,当矛盾升级,最终走上不归路时,她做出不要女儿,但嫁妆不能不要回来的惊人行为。
很多人说,离婚不要孩子的妈妈未免太狠心,即便不要孩子,也得付抚养费吧?没有!孩子想妈妈,见见妈妈可以吗?爸爸不同意,妈妈怎么说?孩子跟着他比跟着我好,不让见就不见!
对于这样的行为,同样作为一位母亲,我很是不解,很想大声问一句:小佳,你难道不打算争取一下女儿的探视权吗?
别走相比,很多男人在离婚的时候不要孩子,原因大致有三:
——影响自己再婚;
——孩子跟着妈妈会过得更好;
——工作忙,没时间照顾孩子。
也许只是借口,但足以冠冕堂皇。但对于妈妈不要孩子的原因呢?
除了影响自己再婚这一个理由之外,我想不到其它任何恰当的理由。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离开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唱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歌曲,难道是胡编乱造、蛊惑人心吗?
那些不要孩子的妈妈,说什么自己有苦衷,不要孩子也是迫不得已,事实真的如此吗?
如小佳,她完全可以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一是婆婆骨子里的重男轻女;二是自己的母亲可以帮忙带外孙女,即便没人帮忙,女儿已经上幼儿园了,她完全可以再经营起曾经的理发店,何况,爸爸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对于女儿的抚养费分毫不付!
但小佳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如她来的时候,除了女儿,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样的妈妈,也许总有着所谓的身不由己,但在旁人看来,不过时为了她自己!
03
收了彩礼却没有相应嫁妆的婚姻,算是门当户对吗?
小佳和谷一结婚的时候,房子、车子都是谷一的,因为是家中独子,谷一的父母也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了小佳相应的彩礼。
到了结婚那一天,因为小佳是外地人,便找了本地的酒店当了娘家婚房,小佳便从这里出嫁了,自然,嫁妆也没多少。小佳口中的手镯说是母亲送的,但外人难以确定,这是母亲自己花钱买的,还是用彩礼钱买的。
小佳要回手镯的态度很坚决,几次与前夫理论后都无果。
离婚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果这个镯子是小佳的母亲花自己的钱买的,而不是彩礼钱,并且明确说明这是小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小佳是可以要回这个镯子的。
然而,如果这个镯子是用彩礼钱买的呢?恐怕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也不是法盲。
中国的法律向来讲求人性,对于小佳,暂且不说女儿的抚养权,抚养费的事情她为何只字不提?彩礼为何落尽自己爸妈的腰包也如打了水漂般?何况,她真的不会思念女儿吗?
镯子是女人的饰品,既然要不回来,何不让前夫转送给女儿?给女儿留一份念想,也是情理之中。
曾经,多少女儿成了娘家的摇钱树,现代社会,谁又能否认这种情况不复存在?
收了彩礼,还之以相应的嫁妆,哪怕是用彩礼钱买来的,婚姻才算门当户对。
然而,对于小佳与谷一的这段婚姻,个中情况,唯有自知。
彩礼与嫁妆刚刚发信息问一位异性朋友,
“对于离婚不要孩子也不用付任何抚养费,却想要回自己嫁妆的女人,你怎么看?”
他回复说:“这个得具体到事,面相看这女人是个白痴。”
“面相?白痴?”我很是不解。
“这样的女人长得再漂亮,但如果不懂好好过日子,那不是白痴是什么?!”
男人的世界里,好妻子的标准是什么?首先是漂亮,其次是会过日子,这个就很泛泛了,比如孝顺公婆、忠于婚姻!
而在女人看来,如何成为一名好妻子呢?善良、贤惠,爱孩子、爱丈夫,孝顺公婆,如果可以,还要经济独立。
对于这样的小佳,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也许,大多数人都不能欣然接受吧?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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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交响乐,80后职场宝妈,长期从事期刊编辑工作。写作于我最大的好处:学会思考,做终身学习者~~写作精进中,我在,故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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