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与肾脉并至,其色苍赤,当病毁伤不见血,已见血,湿若中水也。”
然有是脉,即有是色也,如脉色不合,其中必有损伤之变。彼脉来弦长而沉石,是肝与肾脉并至也,其色苍而黑,今反见苍赤者,是以肝肾之脉,而见心肝之色矣。
若执脉而认为肝肾之病固失,即执色而认为心肝之病亦失,其病当是毁伤不见血。盖肝主筋,肾主骨,心生血,既筋伤骨毁血凝,其脉之与色,焉能不如是之杂见也。
若已见血,则类湿饮,而若中水象,诊脉察色,诚不可以一格论。凡见此脉色,与脏不和者,需当审其为筋骨之折毁,为气血之损伤,而别思其情由,切不可拘执脉色,致失久暴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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