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一位拄拐行走的老人被三辆机动车撞击、碾压后死亡,肇事车辆均逃逸。
老人:
一位拄着拐杖行走在路边的人,已经步履蹒跚,在夜幕降临初始,惨遭一辆摩托车撞击。摩托车驾驶员下车搀扶了老人一下,但迅速离开;
老人躺在地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随之驶来的第二辆摩托车又撞了上来,这一次,摩托车驾驶员只是回望了一眼,没有停下继续赶紧逃跑;
五分钟后,一辆轿车飞快驶来,朝着瘫倒在地下的老人猛烈冲过,老人血溅满地,从此阴阳两相隔——
肇事车驾驶员:
交通事故,纯属意外,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惨状。但是当意外发生,撞击了路人,车主能不能果敢承担起责任呢?
如果还有一点良知与道义的话,救人是首要的任务。怎么会是想到逃逸呢?
逃得了一时,逃得了一世吗?没有不透风的墙,众目睽睽之下、光天化日之下能把自己撞击老人的事抹杀得干净吗?
众人:
12月15日,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悬赏通告。
21日,北流市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再次发布通报,已有2名肇事嫌疑人被抓获,但仍有1人在逃。
面对这样的事件,众人怒了。一定要揪出肇事者,一定要严惩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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