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一旦狗伤人后,饲养者应该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且垫付全部的医药费,根据狗伤人的情况不同,饲养者还要接受一定金额的罚款,最高可罚款3万元。且在日常的养狗过程中,如果饲养者在遛狗过程中不清理狗的粪便,最高会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该规定一出台,立即一起了网友的热议,更被人冠之“史上最严养狗令”之称。且大多数的网友面对这样的规定都表示欢迎的态度,不仅罚得好,更是应该早有此规定。但同时大家又担心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阻力。
这些年来,饲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同时不可避免的是狗与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不规范的养狗行为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困扰。
就在上个月27日晚,柳州市某小区的一位14岁的女学生在晚自习回家途中,被小区内突然窜出来的大狗咬伤,所幸伤得不重。只是这条伤人的狗,先前就曾有过多次的伤人记录,狗主人更是违规在小区家中养了3条大型犬,平日里不仅狗的吠声让周边居民烦不胜烦,同时大家每每经过这里时都胆战心惊。
疯狗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且大多数的受伤者都是几岁的儿童,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当他们被宠物狗咬伤的时候,父母亲人可能要比他们承受更多的伤痛。
关于此类严格的养犬条例,先前也在许多地方都出台过,但是大多在后期的执行过程中阻碍重重。常州曾经的“强制限养”被迫改为“提倡限养”;而先前就曾出台过史上最严养狗令之称的江门市“禁止在城区内养狗,公共场合和道路禁止犬类进入”,从执行之处就面临巨大的困境,最终不得不被迫在实施9天后取消。
明确的规定是一方面,然而由于现情况的复杂性,我们不得不面对规定得不到有效实施的尴尬处境。面对屡见不鲜的恶犬伤人事件,严格的规章制度是遏制这种情况发生的根本,而只有严格的执法得到有效的实施,文明养犬的行为才能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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