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社会工作》2021,7月上
《高频率“入法入规”为社会工作发展注入源源动力》
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以“合法”地位获得持久发展动力。欣慰包法是一部对社会工作发展影响深远的法律。一方面因为保法在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部分明确规定社会工作者职责,确立了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合法”身份;另一方面,在建立惠普性、无缝隙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中,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社会工作理论、实务齐头并进:在儿童保护工作网络搭建、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儿童保护政治建设和发挥重要的方面,业界讨论和实践推进与加深入;在儿童福利机构全流程介入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构转型、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专业化提升等方面的实践检验不断被提炼总结未成年人社会工作发展路径愈加清晰。
社会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获得全面布局。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获得重大突破。
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持续平稳推进。
王思斌认为社会行政人员要懂社会工作专业。
社会行政人员:包括主管社会服务的国家职职人员及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与社会服务工作相关的其他行政人员。
原因如下:
第一,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
第二,有利于指导和配合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
第三,有利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
第四,有利于增强社会服务的效果。
第五,有利于政府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相互协同与整合。
第六,有利于建构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社会工作模式。
概括的说,社会行政人员懂社会工作专业,就像卫生健康行政人员要懂一些医学卫生知识一样社会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帮助困境脆弱人士走向正常生活的工作需要细致,用心,敏感需要选择适宜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否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就是因为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才需要专业社会工作介入,也使得对这项工作负有责任的社会行政人员要懂得专业社会工作。
顾东辉《内外兼修:社会工作施—受双方的目标理性》
社会工作是以贫弱人士为主要对象,以“镜中人”(或人在场境)为核心框架、与实务-行政-决策为常用策略的利他系统。在人境失衡后,人无法自我复元且求助事项与社会服务内容匹配时,施-受双方才会建立工作关系。
社会工作有其目标。一是基于纵向维度,二是基于“内外”维度,三是基于“人境”维度。笔者认为把握不同维度的目标有利于我们把握宏观大局,审视施受关系,取得纲举目张之效。
案主为首的伦理和需求导向的实践要求我们切实把握服务对象的现实追求。
建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首先必须认识到民众追求工具目标(即近期物质层面问题解决)的合理性。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应该助力“人”的内外兼修。一是要关注“治疗”,二是要实现“预防”,三是要致力“发展”。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应该倡导“场境”的内外兼修。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必须悟行“动态主辅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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