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看到“矫枉过正”四个字。
“枉”是歪了,看见事物歪了,必须要矫正它;矫正得过分了,又是歪了。换句话说,不是向这边歪,就是向那边歪。总之“过正”就是歪。
礼也是这样,要中和,过分地调节也不好。一个青年一点不懂礼貌固然不对,但他一天到晚都讲礼貌,太多礼了,人家就要误会他拍马屁,所以“知和而和”,对一件事,了解了它的中和之道,而去中和、去调整它。但过分地调整就错了,“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所以礼义的基本精神,是调节一件事物,中和一件事物,但是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又要重新把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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