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枉过正
文天祥言:“本朝惩五季之乱,削除藩镇,一时虽足以矫尾大之弊,然国以浸弱,故敌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今宜分境内为四镇,使其地大力众,足以抗敌。”
宋之遗民文天祥于宋元之际,幻想藩镇之制回归,以拯救现实。正如明之遗民例如黄宗羲于明清之际,幻想一纸文书就可以处死的辽东军区司令熊廷弼与袁崇焕,能够变成南宋初尾大不掉式的军阀韩世忠或岳飞。
文天祥提及的“藩镇之制”,涉及宋代之宪制问题。宋代至关重要之宪制问题是:五代之患,专在藩镇。艺祖(赵匡胤)削藩镇,以靖天下。宋太祖迷信“制度万能论”,相信世界上存在万全之策与百年大计,问题只在于英明圣君是否有足够的智慧与运气,获得并实施这种所谓的万全之策与百年大计。“当局者迷”在宋祖身上的最佳解释,就是英明圣君们,往往将历史与现实中一再上演的权宜之计,理解与希望是万全之策与百年大计,殊不知前者永远存在,而后两者永远不存在。
古人云:矫枉之枉常深,救弊之弊常大。但是上世纪20年代,领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针对“所谓过分的问题”,领袖说:“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矫枉之枉,常深(甚至更深)”,而“不过正不能矫枉”,用现代病理学的语言翻译就是:治病带来的后遗症,往往比疾病本身更可怕,而非下猛药,又无法治病。
因此,圣君与宪制的所谓“正确”,与其说取决于英明与高尚,不如说取决于时间与运气。正如刘仲敬在《经与史》中所指出:历史理解能力一旦丧失,就会把灾难发生时的执政当成罪魁祸首,而将灾难(萌芽状态)的制造者视为英明领袖。大多数灾难的原因,就是皇帝的挥霍性(或透支性)胜利,但始作俑者往往活不到付出代价的那一天。
《晋书》之《职官》记载: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沖为太傅,王祥为太保,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騫为大將軍,世所謂八公。
司马炎显然打算于王朝之初,搭建集体领导之框架与宪制。从这份职官名单看,类似司徒、司空、大司马等东汉时代的三公官职,因为没有实权,已经近乎鸡肋;类似秦王朝及之前就有的太宰、太保、太尉等官职,则早已被人遗忘。魏晋时代的历史记忆,所谓权柄的掌握,只有三种途径:一是外戚录尚书事(例如西汉武帝时的霍光),正式官职,可以是宰相、大将军………;二是由唯一的权臣比如董卓、曹操,担任相国或丞相;三是由内廷宦官掌握实权,比如东汉王朝的十常侍。
司马炎如此安排,显然是对魏晋及之前积弊的清算与矫枉。司马炎之下的八公,并非朱元璋之下的六部,八公不是各部的尚书,而是地位平级的八位宰相级高官。司马炎设计的体制,表明新政权(晋王朝)封堵内廷宦官、外戚与权臣掌握权柄的决心,看似英明之举。
但矫枉必须过正,矫枉也往往过正。封堵权臣之窗,往往开启党争之窗;封堵内廷宦官之窗,往往开启外廷绑架皇权之窗;而外戚则一般会受到皇权、内廷、外廷三方一致反对。司马炎的继承人不是司马炎,更不是雍正、嘉靖式绝顶勤劳与聪明的帝王,司马炎的临终托孤,面临两难困局。如果维持集体领导的宪制,等于没有托孤;如果按照刘备的托孤模式,等于让托孤之臣具备篡夺之合理性。历史的路径几乎毫无悬念,司马炎最后的托孤,直接引起中央党争,间接诱发八王之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