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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冤枉路,最多跑一次 —— 枣庄市档案局(馆)开通“微信查档”

拒绝冤枉路,最多跑一次 —— 枣庄市档案局(馆)开通“微信查档”

作者: 枣庄档案 | 来源:发表于2018-01-31 09:00 被阅读8次

    说起查档案的事儿,许多朋友都有过“排长队”的经历。

    人潮人海中,我在排队中

    不过,这样麻烦的经历一去不复返了,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枣庄市档案局(馆)在“庄档案”微信公众号建立网络接待查询平台。从今天起,查档案最多只需跑一趟就可以啦!

    由枣庄市档案局(馆)推出的枣庄市“微信查档”服务业务,为枣庄市民和社会大众随时随地查阅枣庄市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带来了极大便利,实现查档“零上门”、找档“零漏点”、服务“零差别”,避免了由于档案资源的限制,用户查不到需要的信息空跑一趟的现象。枣庄市民查找保存在枣庄市档案馆的民生档案再也不用受奔波劳累之苦啦~

    给你一个长长的望远镜……

    来来来!小编“手把手”教您怎么用!

    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写留言”,按照以下要求留下信息:

    就是这个位置

    1.如果您需要查的是招工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曾用名(如果有的话)、招工单位、招工时间。

    2.如果您需要查的是下乡知青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曾用名(如果有的话)、动员单位、安置单位。

    3.如果您需要查的是文件档案,您需要提供的信息有:

    查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文件的文号(不知道的可空缺)、文件的题名。

    接下来只需要等待工作人员的回复就好了。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登记表的1-3个工作日内,通过您在登记表中留下的联系方式给您回复。

    馆藏档案中如有您所需要的档案,您可到枣庄市档案局(馆)现场办理相关查阅手续,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档案凭据;如预查未找到您所需要的档案,也会给您提出查档建议和方向。

    需要提醒您的是,来档案馆取走档案的时候,仍然需要按照规定流程:查招工或知青档案需要出示身份证,查文书类档案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

    咨询电话:0632-8685187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至朋友圈,转载及合作事宜请通过后台留言或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枣庄市档案局(馆)。

    联系我们

    拨打电话 0632-8685187 或发送邮件至zzdajgl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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