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的专家认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心理状态。”它的基本观念在于,相信人生来即具有某些天赋权利,如:有自己的意见、能表达看法、勇于负责、偶尔犯错,或能改变心意,做出决定,以自己的标准来评断自己和不需感觉罪恶地说“是”或“否”的权利。
没有为自己的权利据理力争,会让你沦为受害者的下场。受害者让别人有机可乘,使自己的需求无法充分表达;或是态度卑恭,让人不由藐视、忽略你的存在。受害者的言行举止不断传送一个讯息:你比我重要;你的想法比我的有份量,你的喜好比我的更应该受到重视;我一点也不重要。尽管差谴、利用我吧!受害者的最大报酬就是可以避免冲突,而且几乎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伤害别人的权利,不啻是把自己贬为恶霸。恶霸就是假装勇敢的懦夫。因为害怕失控,他们把挑战当作是对个人的威胁;他们以羞辱、贬抑或其它种种,贬低他人的方法,来攻击对方。恶霸的言行举止在传达着:我没有问题,是你有问题;我的方式正确,可是你的方式,只是你个人的方式;我想要的东西比你需要的东西还重要;不同意我的人,不是笨蛋,就是坏蛋。恶霸所能得到的好处就是处处占上风,或是他们自以为总压得过别人。恶霸常会树立真正的敌人,等着趁其不备攻击其最在乎的痛处。面临压力时,我们的反应往往不是把自己变成受害者就是恶霸。而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得均衡,是最困难的一部分。同情而不软弱,立场坚定而细心体察他人需要,这就是所谓的“维护权益”。
维护权益是指诚实、直截了当、而且尊重他人权利的行为,最终目的在于找双赢结果,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合作。
—摘自《微表情心理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