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欢蹦乱跳,双眼总是望向远处,坚信着前方有更宽的路更大的山更阔的河流,兜兜转转数十载,回过头来,却开始贪恋起家乡和风细雨的温情来,这恐怕就是传说中故乡最真实的定义吧?!
何时能得些闲,低首见花开,抬头望云展,侧耳听虫鸣,就算在自家庭院里悠然踱几步路,脚底之下似乎也能生出莲花来。
显然,我还没达到这样的境界。
我还在风风火火往前赶,捡拾到了不少东西,错过的更多些,比如以前时不时在我耳边隐约着的评弹,被我熟视无睹了很多年。
若是有缘,上苍总会安排着相遇,迟与早真沒那么重要,云淡着,风轻着,带走了什么,又似乎留下了什么,个中味道,每个人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
边吃“午饭”也码字,这个真的是为混个日更的。
近来的忙超出了以前的忙,撒泡尿的时间都是奢侈的,最后全程高速赶回芝溪,在工人下班前18分钟进车间,装好明天往常州的货,好在明早天没亮之前出发。
将货物绑扎结实了,才松了口气,骑着小毛驴到镇上,正赶上晚饭时间,倒好酒,刚想感慨今天的晚饭蛮准时时,才发现我今天忘了吃午饭。

对了,这样的忙碌,让我与文字的交集越来越少了,前几日歇业一天到颜市大剧院听了出中国评弹名家的演唱会,心里有点小感触,便想写段关于评弹的字。
可惜着,我除了忙碌还喜欢着喝酒,喜欢着喝酒,一喝非要喝到晕乎乎,所以,勉强码出来的字就没了章法,第二天再看,很不入自己的眼。
我很少修改自己的字,绝大多数是一次成型,然后扔在一边不管不顾了,可这次,我却有了替老脚本润色的欲望。

只为了隐篱先生发我的那张照片,一张二十年前的彩色照片中的韵味,对的,这样的图片,必须配之与相对拿的字,很显然,我在酒后仓促拼凑的字很不像样。
可惜着,一晃又三二天,我还是不得空,趁这“午饭”间隙恶补吧,还是觉得时间不够用。
那,先码几个字,充当今天的日更,也算是那篇写评弹的文的开头部分,定一个基调留存。
缘份这东西一直在,人生漫漫,我不着急,上苍总会安排我时间,让我停下脚步,把一篇文章补周全。
好吧,凑字数是我强项,看了下,已经超八百字了,哈,这字若是可以按个卖,想来我的收入不会太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