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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吗

真的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吗

作者: 喜欢撰稿的老兵 | 来源:发表于2022-03-17 11:08 被阅读0次

    文/高  旗

            我二哥和我二嫂只所发生矛盾(家庭口角),其主因,几乎是我二嫂在“收藏钱”的事情上,存在着严重的不透明和不光明的问题所引起的。

            我二哥在家是个“甩手掌柜的”。他每次领回的工资,都是全部上交,家里的生活安排,全由我二嫂说了算。我二哥的工资收入是很高的,他另外还有一些隔三差五的稿费收入等,来满足全家五口人的生活是绰绰有余的。

            所以,我二嫂的工资几乎是干攒的。

            按道理,像他们这样有双职工收入的家庭,应该是衣食无忧或丰衣足食的,而不应该出现花钱断档或借钱花的问题。

            可是,他们家偏偏却发生了我二嫂多次“借债”的反常现象和问题,这让我二哥不生气都不行!

            凡事总得有个原由吧?尽管我二哥说服我二嫂“如实招来”,可她却给不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答案,仅用一句“给家里花了”来应付了事儿。

            我二哥拿她很无奈,因为他自己平时大咧咧的不理家务,更不过问家庭收支细情,这也为我二嫂搞“藏钱伎俩”提供的机会。你心里没谱没数,没有丝毫的财务“监察意识”,人家再不做某些“手脚”,恐怕是有点缺心眼了吧?

            关键是,我二嫂这种跟别人(同事)借钱攒小份子、还厚着脸皮赖账不还的恶习,让我二哥对她很是鄙视,甚至是深恶痛绝。

            “你本身是一名教师,起码有个做人的底线吧?!偶尔向别人借钱,这不是毛病,可到时候必须要还啊。可你却玩起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游戏,一副无赖的面孔,动不动就让债主追讨上门来,你还要脸不?”

            我二哥曾多次用这些话训斥过我二嫂……

            因为,让我二哥哭笑不得的是,我二嫂背地里去借别人钱,是“躲过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的,最后还是靠我二哥给还的账。

            我二嫂拉了一圈饥荒,最终还是搂了自家的钱!

            也许是应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句话,我二哥与我二嫂纠结了多年的“祸起萧墙”似家庭账,一直没能够看懂弄懂她藏钱的最终目的!

            如果一味的认定,她把隐藏的那些银子倒腾到娘家去了,实在冤枉了她的娘家人。理由很简单:她的家娘仅有老爹和继母两口人。她父亲是建国前的老干部,一直在县商业部门担任主管领导,在计划经济年代,这是让众人羡慕的职位,家里根本不缺财和物的!而她的兄妹都有不错的工作,不需要她贴补的……难道她是给孩子们搞什么“希望工程”的储备吗?可是,直到我侄子侄女们成家立业,也没见她掏出什么存单存折来!

            都说“好人无长寿”。可惜的是,我二哥在五十四岁那年,因肝病英年早逝了。也许他至死,都没有弄清楚:他妻子“网络”了几十年的钱财 ,到底藏在哪里去了?! 

            我和姐姐曾经多次询问过大侄子,他更是毫不知情!

            至此,我二嫂她“藏钱到底是为了啥”?这应该是她个人的隐私,谜底只有她自己独家知晓了…… 

            可是,让我万万想不到的是,我二嫂的“藏钱本事”竟然被人传承下来了,继承者就是她的长女—— 我的大侄女。

            一九七二年出生的她,今年正好五十岁整。她对于钱的处理的态度,不但彻头彻尾的继承了其母亲的衣钵,而且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超能量!

            请看我大侄女的一些“神操作”吧。

            自从我二哥去世后,我二嫂独居自家七十多平米的楼房,那时,她早已退休,三个孩子都已成家。于是,我大侄女便开始觊觎她的这套房子了。

            大侄女乘她哥哥(我大侄)结婚后,就一直住在老丈人给买的婚房里之机,说她婆家维修房子,就和丈夫搬到了娘家居住。不久,我二嫂居住的小区拆迁,她想用补偿款购置了一处新楼。我大侄女一见机会来了,便“劝说“我二嫂别买新楼了,买个二手楼住就行,这样还能剩几万块钱。

            结果,“小鬼”开始从“大鬼”身上练手,玩起了“圈钱游戏”……

            首先,大侄女从婆家开始,挑唆丈夫和父母闹翻,借机甩掉了赡养老人的责任。她丈夫在与父母翻脸时,丢下一句“你们除了分家产时找我,以后啥事都与我无关!”就扬长而去了。

            我大侄女和我二嫂同住以后,便开始了“敛财项目”——我二嫂竟然从事起“坐堂子给人看事的业务”,她在堂前“施展法力”,我大侄女则负责收钱。(听说我二嫂是从他二哥哪里学到的“先知先觉”功能的)比如,有人前来“看事”,需要先交五十元的“压堂子费  ”,看出来了“事儿”后,需要“破解”,就必须买表—— 一张黄纸,每张表五十元;再买一百元钱的一千只“金元宝”和一千只“银元宝”;另外,还有什么“破关费”、“替身费”等等……所有收入自然全由我大侄女“保管起来了”。

            然而,这种“三仙鬼画符”的骗人营生,是见不得大天的!

            据亲戚透露:我二嫂多次被人举报过,派出所也多次去处理过……

            这娘俩联手“经营”了几年“给人看事儿”的“生意”后,我大侄女觉得“胜算的机率不稳”,更是“不解渴”,她便提出要去“包工程”。于是,她张罗卖掉了我二嫂的房子,用于“启动资金”(将资产彻底窃为已有了)。然后,又朝许多亲戚借钱。

            她曾经让她大哥(我大侄)跟我借钱,说是“可算为投资入股”,开口就是二十万,由我大侄做中间担保人。但被我和妻子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从此,我被大侄女拉入了“黑名单”。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大侄女和丈夫仍在海南“做项目”,听说有房有车有存款的“混的很不错”。

            可是,我姐姐却告诉我:我大侄女借了我外甥五万元钱,一直没还。十多年过去了,人家就跟从来不存在这回事儿似的,别说见个面呀,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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