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粥》的歌伴着他度过了烦躁,闷热,无所事事的夏天。
以前总以为忙碌可以麻木敏感的神经,击碎疯长的思绪,可总无法按捺住那无可名状的驿动,他坐卧不安,厌烦了周围的一切,熟悉的,陌生的。
虽然有时早晨的晓风,清凉的露珠,无名的野花,结籽的草,路边的老人,荫凉下伸着舌头的狗,稍稍给以慰藉,生活仍不失它粗粝的美。
那些枯枝败叶紧贴着黝黑的泥土,肥沃的泥土,他有时闻着,好香,看着那如水的绿色,也一度热情膨胀,随之又是那么讨厌它,甚至可悲地发现,竟无法离开它。
他不止一次地逃离,喜欢上房东的猫的歌,
又把花粥抛了,喜欢喝拿铁,唱着《好久不见》,昨天学的英语,今天想学glf ,试试也没烧。
六年前离家出走的大叔回来了,大叔长得磕碜,人还算好,只是好吃懒做。
那时他也有老婆,家底的钱全给了她,过了几天,她还是跑了,大叔气得骂娘,不知找没找,后来就离家出走了,大家说他疯了。
还有一位老哥,高考分数挺高,被人顶了去,想不开,疯了,天天满世界的跑,家人把他锁在家里,撞墙手都扒烂了,家人只好放了他,不知去了哪,再也没了影。
有的人真的疯了,有的人没疯也疯了。
有时发发呆,偶尔发发疯也挺好。
去做一些别人认为发疯的事,心定人生苦短,一切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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