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万物,参差多态。罗素说这叫做美。
所以,我们目之所及,就有了大大小小,千形万状,千颜万色。
这是从外表来说。但我们除了看事物的外表,也不能忽视内在的东西,同样是闪闪发光,玻璃和钻石,就天壤之别。
人也是如此,家庭出身、身份地位、学识风度、事业成就等等,这些“非物质”的东西人人不同,和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社会的一种秩序。在这些“加成”的影响下,有的可以心安理得,甚至颐指气使的“治人,”有的则安分守己,甚至逆来顺受的“治于人。”这么说,并非是什么封建脑筋作祟,而是说明了一个道理:人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分工也就不同。你面朝黄土背朝天,或者在菜市场上锱铢必较;我则夙夜在公,神飞千里,心忧天下。各司其职,和谐共生,这大概也是一种美吧。
有一个词儿叫做“气场。”有一次看电视里的相声节目,小岳岳和几个师兄弟因为“逗哏捧哏”谁尊谁卑的问题争论不休,于谦一出场,全场肃然,都仰仗他来做个裁判。无他,于谦在德云社,是仅次于郭德纲的存在,是大佬。自然和其他的徒弟徒孙们感觉不一样,这就叫气场。
气场并不是气功。自带气场,并不是说这个人长着三头六臂,也不是跟佛爷菩萨一般,脑袋上顶着神秘的光环。而是这人的江湖地位产生的自信,以及这种自信带给观者的一种慑服力量。
江湖地位的树立,你说是靠打打杀杀也行,靠艰苦奋斗也行,反正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刚才说到了舞台上的气场。舞台上气场大小,看此人是不是“腕儿,”是不是“角儿。”卸了妆,到了现实生活中,也看你是不是“腕儿,”是不是“角儿。”所谓人生如戏,也包含这么一层意思。
中国人自古就有尊敬领导的优秀传统。领导之所以为领导,是经过层层选拔,“德才兼备”才能授予职权,为民日理万机,造福一方。当然值得百姓去尊重和服从。只有尊重,才能发自内心的拥护;只有服从,才能团结,才能有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上下同欲做成事。
因为尊重和服从,所以,较之其他场合,有级有品之人的气场,最为可观。过去官员出门,鸣锣开道,行人闪开。所到之处,前呼后拥,百姓唯恐避之不及——这在影视作品中屡见不鲜,我们生活在新时代,虽不能亲眼观瞻,但大体上的情况,心中还是有数的。
因为气场大,我们就称呼某些人为“大人。”
当然,“大人”和“大人”之间也有区别。下级在上级面前,气场被压过,就不能自称为“大,”只能说自己是“卑职。”
“卑,”小的意思。从象形意义上解释,这个字有两个说法。其一,好像是一个人拿着什么器具,在劳作。下力干活的人,就“卑;”还有一个说法,这个字是表示一个人拿着酒壶,给别人斟酒。酒桌上给人斟酒的人,也是“卑。”
哥们小刘,在酒场就遇到过一次很郁闷的事儿。他的单位宴请上级主管单位的客人,某领导坐在主宾的位置。席间,为了表示尊敬和感谢,当然都要敬酒。轮到他的时候,拿着酒瓶去给这位领导斟酒,但这位领导自顾自夸夸其谈,连正眼都不看他一下。热脸冷屁股,这让他大为尴尬,僵立在那儿,脸涨得通红,心里一万个“某泥马,”但仍然得强颜欢笑。
其实,他完全不必郁闷,至少应该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按照前面的说法,他是个给别人斟酒的“卑,”身份低微,受到这样的冷遇,也是正常。 要想不“卑,”就要每天改变自己一点点,日积月累,早晚有一天“上头粗来下头细,”情况就不可同日而语。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语重心长的告诉我,“看你在酒场上经常做副陪位置。可不要满足现状,争取早一天当主陪才好”——善哉,诚金玉良言是也!
说到请客吃饭,朋友老王发了一份“酒场指南”在朋友圈,里面详细解析了在酒场上,每个位置的人,扮演的都是何种角色,该做哪些事情,不可僭越。否则就会出笑话,吃白眼。甚者,会影响个人前途。
您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不健康的酒场文化,不过,某些话,还真不是危言耸听。
话语的力量和“尊卑”的关系很大,所谓“话语权”不可旁落,就说明了这一点。而我们可能有过这样的体会,同样的话,在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那效果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古人也谦虚的说,“卑之,无甚高论。” 其实,不是“论”不高,而是人微言轻罢了。地位不高,即便说的是真理,也是可疑的;地位尊崇,即便是满嘴废话——比方说,“今天天气不错”这一类——也是金口玉言——必须说明,我的意思是:人的位置不同,语言的公信力自然有别。而想要说了算,不能靠空想,需要踏踏实实的去干,积累成绩,干出事业,然后水到渠成,说话就会有分量。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就有江湖,就有尊卑大小之别。根据自己能力,能清楚的明白自己是什么地位,才能明哲保身。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先生是个卑微的人,也是有趣的人,他经常和别人拌个嘴干个架什么的,他虽然是个被人嘲讽的对象,但却心里“明白。”遇到不如自己的,他就是大,对方就是小;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他就是小,对方就是大。当然,承认自己卑微,再三表白“我是虫豸,”虽然看似丧气,也未必一定能全身而退;但如果硬要充大,如同刘姥姥所说的“拉硬屎”、不服“小,”那结果一定会很悲催。所以,我们常说“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意思都是要有忍让的肚量,虽然表面上是“小”了,但却是聪明的表现。
说到鲁迅,不由想起他所提到的另外一种“大”和“小。”在《一件小事》中,车夫把疑似碰瓷的老女人给扶起来,不顾乘客的不屑,放弃生意,将老女人送去巡警分驻所,主动“投案”处理。这让乘客很是感慨,从而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与人为善的高尚所造就的“大。”不光在《一件小事》中显得熠熠生辉,而且在“富起来强起来”的今天,在“扶不扶”激起热烈讨论的现在,也高大无比,它让我们华丽的衣着之下,那个“小”被榨的愈发卑微,无处藏身。
卑微和尊贵,是客观存在。但从人格意义上来说,就不存在卑微和尊贵的区别,大家都是平等的。不过,要理解这一点,恐怕并不容易,尤其在“位尊多金”成为信条,膝盖变得软弱的社会大潮中。
卑微和尊贵,并不是绝对的。想要改变命运,渠道虽然不多,但毕竟还是有的。比方说当下的教育制度,虽然不能让人满意,毕竟给了普通人以“跳龙门”的机会。付出就有收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是激励普通人奋发努力的,只要努力,就有可能打破社会阶层的固化。但努力也得看方式方法。狄更斯的名作《大卫·科波菲尔》中,有个家伙叫乌利亚·希普。他原本是个家境贫寒、粗俗无知的仆人,口头语就是“我是个卑微的人。”他表面上很谦卑,但背地里精心谋划,使出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暗害主人,企图取得“尊贵”的地位。他说,“正因为我是卑微的人,所以我要加倍小心,不能让不卑微的人把我推到墙角。”
不怕你没地位,就怕你不择手段去谋取地位。尊贵的人啊,对这种卑微的人,要保持警惕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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