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习惯,第一行字,留给晨早最早的风与阳光里。最是这一刻,全是投入,使得迎送来去的每一个日子,被赋予不同。
去的只管去了,来的自是来了,这之间,唯一能握住是比我手指更长情的文字,描划着日子里流经的悲欢,这独有属于自己的况味,在纸的辽阔里与岁月漫长;与回忆相比,更钟情于文字的力量,它饱含着写时的指温、滚烫的热血与专注的目光,所凝结而成的每一个字。随心地写来,懂也罢,不懂也好,大凡写的时候,是要尊重自己的经受,而非投其所好。
习惯在这样的习惯里沉淀,把文字融入在平淡寻常之中,如蜿蜒山脉起伏,自有一番风景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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