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一所大学的图书馆火了。
大学里的一位男生向校方投诉,“穿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服的女性对馆内男性学者属于性骚扰,严重影响了学习秩序”。
接到投诉后,这所大学的图书馆随即出台着装新规。其中“女生穿短于50公分短裤短裙不得进馆”的要求,彻底将这所大学的图书馆推上了风口浪尖。
网络上的声音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声音认为,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对穿着的要求就不应该随意。而另外一种声音则认为,学校推出的这个规定,是对女性的歧视。
我觉得,这两种声音都没有错。在每个不同的场合,都有相对应的穿衣礼仪。
但如果对一件事矫枉过正,那最后也不过会变成另外一种形式的错误。
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但对女性的偏见已经深入骨髓。
有的人觉得,女性只能做一些打杂的文职,而出现一些女强人,就觉得她一定是通过什么摆不上台面的手段,才坐上了那个位置。还有的人觉得,女性回家太晚就是不好,只要抽烟喝酒随便沾了一项,都被定性为罪大恶极。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偏见,才衍生了在关于“性”的问题上一些政治正确的观念。
而这样不健康的观念,甚至连一些女性都存在。
前段时间有一条关于“性侵犯”的新闻。在男子被拘捕后,竟然丝毫悔意都没有,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母亲面对媒体的时候一点愧疚都没有,理直气壮地说:
“发生这种事不能怪我儿子。是那个女生穿着太暴露,故意勾引我儿子。”
在性侵事件发生的时候,许多被害人往往要承受更为残忍的二次伤害。仅仅是因为性别的缘故,她们要面对家人的指责,以及一些畸形的舆论攻击。
总是会有人落尽下石,用流氓逻辑自认为女性穿着暴露,才是构成性侵的原罪。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在街上遇见穿着超短裤或是超短裙的女性,仅仅是因为她看了自己一眼,那是不是有人会说,她在勾引你,你要起诉她性骚扰。
国外有过一项科研条调查,绝大部分的性侵犯在事后,根本就不记得被害人穿了什么衣服。
真正的原罪,应该是建立在对女性不尊重之上的欲望。因为就算女性穿着保守,一样要面临着被性侵的风险。
教科书上曾说过,“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会使用工具”,但我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应该在于对欲望的理性控制。
人因为有人性,具有思考能力,才不应该被隐藏在灵魂之下的原始兽性所驱使。
诚然,在一些不同的场合,对穿着都有着不同的要求。但在鼓励解放女性的同时,一些群体却又不愿意去改变因循守旧的思想。
在5月初的时候,美国康纳尔大学科学自然系的一名女生,在论文答辩时脱下自己的衣服,只穿内衣答辩。
原因是因为她导师指责她的裤子太短,并且鼓动在场同学认同她的说法,一同批评她的穿着。
虽说女生的反应过于激进,但穿着是个人的人身权利及选择,导师可以善意提醒,但如果言辞激烈地将这件事情放在公开场合讨论,那么这和侮辱无异。
无论性别,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应该被尊重的。
我在网络上曾看到这样一段话:
男权主义在“女人”身上只看到了“女”,而不见人。他们把女人只看作性的载体,而不是独立的人格。而某些偏激的女权主义在“女人”身上只见到“人”,而没有“女”,只强调女人作为人的存在,抹杀其性别存在和性别价值。后者实际上是女权主义的变钟,是男权主义统治下,女性自卑的极端形式。
但对女性穿着的偏见这件事并不能怪在某一个人头,它是多数群体对少数群体产生的社会性语境。
什么是社会性语境?
它是一种在社会现象下的态度、舆论氛围以及环境。
人一旦到了群体,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去获取一份安全的归属感。
这种社会性语境往往比“暴政”更为可怕。
提倡母系社会,绝不是说要将女性的地位摆在男性之上,它所要表达的,是希望女性能够更多地被倾听,得到足够的尊重与认可。
纠正偏见,抗议歧视,是需要过程的。
这个过程或许困难漫长,或许就像在连绵的山洞里摸黑前行,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走出去。
但咬牙往前走,就一定会走到出口重见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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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严肃认真对待生活的人,不会随便见到一个引起“兴趣”的异性,上去就是一句“约不约?”。
就像那些“风流”人士,吹嘘自己交过多少异性朋友一样。享受“性福”这一点上当然男女平等啦。
不过还有一个说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肌肤美和着装美其实没有多大差异。至于怎么“搭配”人各有志啦。
过于追求表面的东西,往往会忽略较重要的内在价值。
极度的外在美,其实是最贫乏,最空虚,最不牢靠的东西。
图书馆的男生们是看得清这一点的,因为徜徉在舞会,酒吧,KTV,宾馆的风流男士们哪有时间停下来安静的看半天书呢?不过风流之子是幸福的,他们的市场“供过于求啦”。
不知道现在法律里没有对男性犯罪的定义是不是也应该算男女不平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