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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乡里•朝堂》:北宋精英阶层如何尽孝

《家庭•乡里•朝堂》:北宋精英阶层如何尽孝

作者: 思衣谷 | 来源:发表于2023-02-28 01:40 被阅读0次

    《家庭•乡里•朝堂》:北宋精英阶层如何尽孝

                                                        思衣谷

    不管你是北漂、海漂,还是广漂、海外漂,都是需要处理好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追求自己抱负的同时,如何履行他们神圣的家庭职责:对父母尽孝。当然现在现代社会,科技那么发达,交通那么方便,现代人在这个问题自然是会将这种解决方案都可以与时并进地做到最优化的了。然而在我们中国古代社会,如何做在尽忠,尽自己内心同时也不忘最优化地尽孝呢?虽然自古忠孝两难存,但在北宋的士大夫精英阶层,面临的上述困境,既未减少他们尽孝,也没有妨碍他们应举和奉公。相反,北宋朝廷及士人自身努力调和这一矛盾,进而促成了“禄养”模式在北宋的发扬光大。

    说到这里,就是要推荐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博士张聪的新作《家庭•乡里•朝堂》,让我们好好读读北宋精英阶层如何尽孝的。该书一共有四章加结语。其中在第一章就是说到了《新孝道理念的胜出:禄养父母》,在说这一章之前,有个概念是比较值得一提的,那就是北宋的“禄养”模式。“禄养”是指以官俸养亲。古人认为官俸本为养亲之资。 最早的出处是汉•焦赣《易林•革之观》:“飞不远去,法为罔待,禄养未富。” 在第一章中,关于禄养理想兴起的原因有两点:首先是晚唐到北宋政治社会精英性质的变化,士大夫自我认同和利益重要性禄养的日益觉悟和增强。

    此外,作者也谈到了北宋禄养的四种方式:通过登科实现禄养,一句“成名无愧色,得禄及慈亲”去说明了北宋登科才子可以无忧去当官的,因为有朝廷禄养家人的。第二种是为父母赢得封赠,成为孝子,如作者就列举了范仲淹、段少连就是这方面的孝子了。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父母封赠中,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母亲获得此类奖励大大多于父亲的。这就是多得吕陶那种制书,是体现了提倡一种“母以子贵”的理念。而第三种的是乞近郡便郡养亲。这里就列举了毕士安,他是成功为赡养继母而得到朝廷让他就近履职,但代价是新职位的级别比之前要低。最后一种是侍养:在地方官舍奉亲。这就说到了朱遵式的母亲在长达十三年的日子里随儿子宦游四方。

    禄养自然是朝廷为士大夫安心工作而解除家庭后顾之忧的做法,但是站在家庭父母的角度,也是有不愿意随子之官的父母的,那该如何应对呢?这作者在这第一章也是有说明的。在作者看来处理这样的问题有两个方式,其一是让当官者的妻子作为自己尽孝的替代者,其二是让儿子中断仕途,解官养亲。这样的方法就现代观念而言,也是对西方的作者而言是认为是不完美的。因为放弃仕途,或让当官者与妻子异地恋都是“难称理想”。

    当然作者也举了一个分工尽孝的例子,那就是宣州梅氏。那就是梅让设计了自己的儿子们分工尽孝,但这样的方式虽然有一定的成功,但还是为梅尧臣及其为官的兄弟们解决“禄”与“养”之间的矛盾。当然,作者也举了南丰的曾氏轮番侍养行孝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可以解决“禄”与“养”之间的矛盾?也不尽然,因为时空的间隔也是会影响下一代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远离南丰的后人对乡里的概念。

    第二章的守丧与孝道方面,作者就详尽地说到了相关的政策及实践。治丧方面,作者首先介绍了先宋的南北朝时期,三年丧期逐渐纳入了国家的政策。如到了唐朝的《唐律疏议》就说到了不孝的条例,同时也将服丧三年列入了官方文件。而发展到了北宋,其《宋刑统》的守丧义务也是与《唐律疏议》差不多的。而值得不同的点在于没有一条明确规定丁忧的时间长度。因为发展到了北宋,三年的丁忧是影响当官者的仕途的,因此当官者会出现不履行三年丧的义务,作者有理有据列举了三个这样的例子,因此导致了北宋官员丁忧政策的演变,反映了朝廷对官员家庭责任的态度的转变,使得三年丁忧和相应的解官才成为了官方政策。

    此外,在这第二章中,为了突出北宋墓志铭中有关服丧的书写,作者就以列表格的方式,生动形象地根据北宋时期的墓志铭去说明了发展到北宋三大观察结果,其一是当官者丁母忧率已经与丁父忧率持平(之前是丁父忧多丁母忧);其二是直接向祖父母尽孝;第三是说明了北宋的墓志铭中某某天性纯孝、依礼丁忧等通俗说法的盛行。而在服丧主题上作者也做了分析,其中主题之一是北宋是有着早期历史的延续,如哀毁而卒、居丧过礼、毁脊;庐墓和过哀。而主题之二就是说到了北宋的新发展,如男孩“哀毁如成人”、解官丁忧、奔丧途中伤心欲绝。

    而在作为道德典范的人子中,作者就列举了葛书思这个道德模范,因为葛书思将佛教藏仪和儒家礼仪结合在一起,强有力地表明了佛教在地方社会死亡仪式中的主导作用。作者之所以列举这个事例,目的是说明了发展到了北宋,新儒家迫切呼吁指定可取的、理想的藏仪行为。此外,作者也提到了为祖父母服丧、为妾母服丧的北宋士大夫的孝道。

    来到第三章就是说到了《何时何地:葬事与孝道》,其中在关于死亡和入葬的地理考量中,以为北宋士大夫家庭多元,于是在北宋精英家庭墓地出现了空前频繁地进行着移动的情况。其中就列举了欧阳修在丁母忧时,就藏在颍州而不是江西老家的事例,去说明了这一点。继而作者由此引出出了例外一个关于葬事的另外一个课题,就是“一位父亲特别叮嘱自己的儿子在他死后不要把他归葬家乡”,这里的事例就是列举了福建同安苏氏如何营造一个新墓地。这样新墓地的选址事实上就是方便后代更容易祭拜他的坟墓。

    而在关于时间层面的丧葬方面,作者就引出了司马光批判那些北宋精英阶层存在延期不让逝者入土为安的不孝行为。而这样延期入土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宋哲宗颁布诏令,对没有下葬的官员进行弹劾或者暂停晋升。当然作者不是站在道德层面去批判那些不孝行为的,作者也分析了士大夫们为何要延期逝者入葬也是有理由的,如首先就是“贫不克葬”,就是经济困难。其次是等待一并安葬父母。其三是父母去世时人子尚幼。而在与丧葬有关的两种杰出孝行:其一是人子遵从父母的遗愿来安排他们的丧事;其二是后人对家墓的关心和持之以恒的照料。当然作者也反例说明了在北宋时期丧葬的不孝行为,如疏于照看家墓、火葬、卜筮。

    第四章就是说到了作为孝道表达形式的墓志铭书写。这里说到了人子为父母求铭的原因是,说明人子伤心欲绝,表现出极大的孝心;其二是墓志铭作者渴望帮助保存有关逝者的记忆。墓志铭作为实现孝心工具的书信,这里作者就有力列举了苏颂、许翰两人为他人写墓志铭的事例,说明了人子实现孝心的精神。当然作者继而也谈到了人子在墓志铭方面面临了一些问题,如面对患有拖延症的墓志铭作者、墓志铭作者拒撰文。另外也谈到了墓志铭作者的困境:满足孝子要求与秉笔直书之间的矛盾、纪念陌生人。

    而在最后的结语部分,就是说到了以北宋士人在尽孝中,就要处理的家庭、乡里和国家的关系问题。而在处理这三者的关系上,作者就以北宋作为临界点,说明了宋代士人重新构建了他们与家庭、祖先、家乡的关系,有效地确立了他们在文化和社会中的领袖地位。这些以家庭为基础的、自下而上的举措,自然是为新儒家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和家庭基础,并因此确立了一些改变宋代和后代中国社会的新社会和文化的规范。

    作者此作的论点鲜明,论据有条理,突出了说明了北宋时期朝廷对士人孝道的重新界定,这样的定义不仅标志着政府对士大夫“私人”家庭事务的大规模干预,如“禄养”模式,而且直接影响了宋代及后世家庭、社会和文化规范的变迁。通过此书,就北宋精英阶层如何尽孝上,妥善处理了家庭、乡里、朝堂三者关系。他们的做法自然是启迪我们当代人来处理这三者的关系的。如何尽忠、尽内心,又尽孝?且读《家庭•乡里•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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