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约伯记》第21章
经文:
你们说: 神为恶人的儿女积蓄罪孽。我说:不如本人受报,好使他亲自知道。愿他亲眼看见自己败亡,亲自饮全能者的忿怒。(伯21:19-20)
关键词句:
不如本人受报
心得:
信耶稣以前的我,也寻找过其他信仰,但是后来我将这些都抛弃了。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我发现,国人所最为熟悉的生死轮回等观念,其实并不公义!
按照轮回以及由此所建立的某些宗教思想,像我周成君这样的人之所以遭受如此多的痛苦,一定是因为前生造孽!一定是我的前生,甚至多少代以前的前生做了太多的恶事,才让我今生今世遭遇如此的报应!
或许我的前生是日本鬼子,参与了南京大屠杀;亦或许是我的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前生随着清兵入关,在扬州屠过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才导致我今生今世遭受这样的折磨!
问题是,我的前生做了恶,为何要由我的今生来承担报应?我的今生所经历的痛苦我的前生根本就毫无感觉,这种报应意义何在?这种轮回理论貌似可以解释苦难的来源,也可以劝人向善,但这种所谓的报应究竟公义何在?
正如约伯所言,真正的公义不该是连累他人,而应该是一人做事一人当,应该是其亲身去承受报应,亲身去承担其恶行的一切后果。唯有如此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公义!
赞美我的主上帝,他是全然公义的,他必在万民面前审判一切活人死人,使各人担当自己的罪孽!“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他的车辇像旋风,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因为耶和华在一切有血气的人身上,必以火与刀施行审判,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赛66:15-16)
祈祷:
公义的主啊,唯有你才是真正公义的源头,你必使恶人因为自己所做的亲身受报。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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