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研业务与业务销售:从男女律师失衡比例透视不同阶段律师能力需求
毕业生到律师的发展轨迹为,分为作为学徒的律师助理→独立执业的专职律师→作为老板之一的合伙人律师。在三阶段中,女律师在律师助理数量比上最大,在专职律师上则明显比男律师少了很多,而到了合伙人律师级别,则更稀少。
究其原因,可以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加以分析此现象成因。
组织行为学中把人格分为A型人格和B型人格。A型人格的主要特点是,他们的成就欲高,上进心强,有苦干精神,工作投入,做事认真负责,时间紧迫感强,富有竞争意识,外向,动作敏捷,说话快,生活常处于紧张状态,属不安定型人格。B型人格的特点是,性情不温不火,举止稳当,对工作和生活的满足感强,喜欢慢步调的生活节奏,偏向于审慎思考
然而在律师成长阶段的定位中,首先,律师助理不需要承担销售业务,只需要做好业务,B型人格最擅长,所以在律师助理阶段筛选过程中,A型人格很可能落选,B型人格容易受到青睐。并且女助理待的时间更长,积累出的女律师助理远比男律师助理要多,而男律师大多有了执业证之后就想着要独立了。其次,专职律师:除在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外,需要自己独立执业,也就是说,既需要做业务的能力,也需要接单的能力,需要做业务与营销并重。所以一位优秀的律师助理即典型的B型人格,在此专职律师阶段则需要转型,需要从B型人格转A型人格,如果能够转型成功,就能继续在律师行业发展,如果不能转型成功,在律师行业发展将非常困难,如果不能转型成功,就只能离开律师行业,进入企业担任高管等。再次,合伙人律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老板之一,要带几个或十几个律师助理,此时,基本上不需要自己在一线做业务,只需要接下业务即可,此时需要典型的A型人格,超级销售员。
某种程度上可以讲,在目前环境不改变的情况下,这是优秀律师助理职业发展的归宿。这也是专职律师阶段男性多于女性的重要原因。除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外,合伙人很小概率是从优秀的律师助理中成长起来的。再加上女性在营销方面的劣势,必然导致的结果,合伙人中的女性比例更低,所以很大程度上,由律师助理发展成为企业高管是大多数女律师的归宿。
(2)业态乱象:合伙制律所人才外流、公检法半路出家、吃喝玩乐律师
分析完这一现象后,其实可以发现这是律师行业的一种悲哀,目前,整个律师行业,除了少数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外,其余多数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个体之间的松散联盟,奉行“分光吃光”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每个律师个体既是生产主体,也是营销主体。但是擅长生产和擅长营销的人格特质是完全不同的。这种模式导致本行业培养出来的业务精英不断外流,难以在本行业继续发展。
而有公、检、法背景的半路出家的律师,由于业务来源丰富、擅长于营销而活得无比滋润。擅长于吃喝玩乐的律师比整天专注于做业务的律师更能获得市场的认可。这实在是律师业的一种悲哀。长此以往,律师业无异于自毁长城,也难以获得其他行业的尊敬与认同,更不用说走向国际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