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史蒂夫 • 乔布斯传》,我很喜欢两句话,「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和「求知若渴,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乔布斯的魅力
我一直觉得,优美的东西都是极其简单的。我最近越来越喜欢苹果,它让我感觉到了什么是效率和做事的连贯性。这得益于乔布斯本身对于完美友好产品的追求。它喜欢为用户考虑,想要做出最「傻瓜式」的操作界面,让使用者使用起来更加省心。乔布斯确实是一个极其奇怪的人,是个素食主义者,时而细心温柔,时而暴躁尖锐,他并不讨人喜欢,或者说他是一个很难与之交往的人,他自负固执,是个矛盾的人。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集各种性格于一身的人,造就了苹果公司,做出了 Mac、iPhone、iPod 和 iPad 等产品。这些产品都如此完美,像一个电子设备但更像一个艺术品。它简单,但是它却很复杂,它做出了 iOS 和 macOS,更加高效的工作方式。
Mac 的前世今生
其实我一直以为 MacBook 是在 iPhone 之后才出现的,因为我是先知道 iPhone 再知道 Mac 的。看了书才知道,一开始的 Mac 是叫麦金塔 —— Macintosh,从一代一代的改进,才有现在的 MacBook。在买现在在使用着的 iPad 的时候我去了 Apple store 上看了看,当我摸到梦寐以求的 MacBook 的时候,我还是为之震惊,从表面看似乎没有什么特点,但是一拿上手,却发现,这就是它与其他电脑的区别,它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制造。简单却复杂,给你的体验太直观了。为你考虑了很多事情,从操作系统到软件,又轻又续航久显示色彩又绚丽,这就是设计上的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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