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二十多岁大龄未婚的啃老底男青年,就这样成了叔叔。做叔叔的好处是变成了长辈,跳过了结婚生子等一系列繁琐又冗长的过程。坏处是,可能这也不是坏处吧。
我开始跟街头的张伯伯张婶婶学着做点家常菜,学着自己蒸点馒头,学着做点健康简单的小菜;也会去南巷做衣裳的地方,用我那贫瘠的审美,给阎寒置办点他或许不喜欢,但肯定暖和厚实的衣服。
小孩来了我家,我其实是受益者才对吧。有了一个陪伴我的人,有了一个让我不那么漫无目的地活下去的理由。
小孩渐渐的和我也熟了起来,却不会叫我叔叔,偶尔的一声“哥”也已经是大发慈悲了。别扭的小孩,有的时候执拗地可爱。
等到今年有的铺子租期到了,我收回来了一间大些的,敞亮些的,收拾妥当,带着小孩搬了进去。前厅做点小买卖,后面带着小孩过日子。我们是不需要忙于生计,但总归不好给小孩懒惰的榜样,不是吗。
我思来想去,愁掉了几根头发,最终大手一挥,决定做个写字的,也可以指导指导私塾读的不好的小孩子。我虽然学问不多,但自小父亲在我写字这块儿,可是下了苦心。多亏了父亲的远见,我现在也可以毫不谦虚地讲,我的字写的那真是真真儿的好看,也有个营生了。
早上我送小孩去私塾,回来开店,给上门的客人写大字,傍晚再去接小孩,顺便浩浩荡荡地领回来一排生意——需要我指导大字的小朋友。等到这些小朋友都被家人领走了,我就和我们家小孩吃晚饭。然后他温习功课,我准备明儿他带去学校的饭。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如流水般地过去,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