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读唐诗宋词或元曲,或可怡情抒情,可言志写美;试着写了一些,总觉得有些滞涩。想到一两联的绝句,心里有能美滋滋的;应着韵律回文换韵,一气呵成为律诗,颇学能朗朗上口。唐诗宋词多看则觉得自己想到的多是陈词滥调,甚至脱离生活,于现代白话诸多隔阂,突然看到随心所欲不怎么拘于韵律和对偶的汉末建安文章,的确直抒胸臆,格局大却不免诸多夸张浮华,难以给平凡生活诸多与白话相比,也不够白话。新诗也尝试写过几首,反而找不到长短如何合适,韵律如何才能上口。
原来,对于作诗及诗的意义,近代朱自清有所论述,其博引当世之新诗,从古今谈爱国诗的日益全面发展;从中外杂话新诗的路径。深受启发,荐于诗友。此处摘录其选本中的一个诗例,供欣赏:
冬鸳鸯菊
簇着,小小的仿佛一口气
不是颗花儿,倒是一群人
好像在用心头较热的力
造他们心头自己的气温
他们活着
不载怨他们的地土,
也载怨他们的出世,
他们跟大地是最亲近的
懂得这块大地是怎么回事
这里的冬天用枯冷的枝头
将我们拘入我们的门槛
他们却承受一年最冷流
建筑他们的家园在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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