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那年,香港回归的喜庆弥漫在每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一年还没有安妮宝贝,没有韩寒,更没有咪蒙,女文青们最大的偶像是三毛,为了爱情远走天涯的女子。
三毛白衣飘飘地在撒哈拉沙漠里行走的样子撩拨了无数少女的心,更别提她低回婉转的爱情故事。
三年时间,我从小透明逆袭成为高考理综满分的学霸(1)太多少女吸取偶像的人生经验,发誓要浪迹天涯,找一个如荷西一样爱她们的老公。
但我只get到了一个点,
努力追寻心中梦想,我的人生也会与众不同。
2001年的夏天格外的燥热,中考结束后,我天天蜷在家里焦心地等着成绩。
"差三分,就三分。"我低着头,不敢看我妈的眼睛。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
两天后,我妈默默地去银行取回六千块钱,把钱用牛皮纸袋细心地装起来,厚厚的一打,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现金。"一中还是要上的,全霸城最好的高中呢。明天我给你交赞助费去。"
那一年,我爸的月工资也就一千块。
两个月后,当我和一群生机勃发的同学们走进一中的大门,从拥挤的人群中抢着缝查看分班名单的时候,我既开心又彷徨,胸口仿佛有一口痰堵在那里,既上不去,又下不来。
毕竟,我的同学们都是霸城的精英,或成绩优异或家里多金,我这种"计划外"招录的家境普通的孩子,还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小透明?
时光倒流回三年前,1998年,我刚上初中,在霸城响当当的第四十五中学。那时,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学生。
班上一共八十多人,论考试排名我从十几名到三十几名不等,既非课代表也不是班干部,甚至也不是调皮捣蛋不听老师话的坏孩子。
对啊,就是那种最普通不过的人嘛。
可是没关系,我的同桌何天天是个货真价实的学霸,也是我的初恋。
何天天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不怎么看书不怎么听课,每每就能在班上考个前三名。他喜欢用手托着细框眼镜,透过眼镜瞅着你,并且用夸张的声调说:"我说曼丽,这个题~~~也太简单了吧?"
是的,什么题在他看来都是简单的,因为他是天生的学习者,并且持续地用功。后来,他成了我们省高考理科状元,认识他的人都并不表示惊讶。当然,这是后话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在跟全省高考状元同桌,否则我可能就成了状元夫人。
按说跟这样的人同桌是会蛮有压力的,但是恰恰相反,我和他同桌关系相当融洽。
融洽到上课的时候谈天说地扯理想,不能讲话的时候就小纸条记录心情,最后把藏着秘密的纸条撕碎了扔到前排同学的卫衣帽子里,引来一阵白眼。
有一天,何天天突然捏了捏我的手,说有歌要唱给我听。他还会唱歌吗,我内心惊讶。"爱只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会用行动表示。"细细的嗓音回荡在自习课闹哄哄的背景音里,倒听得我内心蓦然地感动。
何天天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负责记录每天班级里谁上课讲小话,谁上课看小说。当然了,这些记录里,永远不会有我们两。班主任老师,也总是夸奖何天天上课表现好,有时甚至还会带上我的名字。
我第一次知道,学习成绩好原来这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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