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留学时曾和一名美国女孩谈过恋爱,但回国后,还是听从母亲的安排娶了目不识丁的小脚老婆江冬秀,胡适曾做过一首诗,可见他婚姻生活的一角。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她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的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读来也有一种闺房之乐,但胡适给好友信中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那么他们的婚姻到底有没有爱?大教授和文盲之间会有思想交流吗?可能没有,可是关系确也处得不错,哪怕这是为了要母亲高兴。
但其实他们之间也还是有某种关心、互动,可能不是思想的交流,却有着某种韧性的相处,这些算不算爱呢?
这样的两个人也可以共度一生,那是不是说婚姻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形态?不一定是灵魂伴侣,也不一定爱得死去活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