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8.22.50
书名:《大鱼》
书籍来源:茶点故事会二野童赠书
感谢二哥赠书,我很喜欢。
新书到手,第一眼看到这个封面,我下意识的把它放到鼻子下面闻了起来,想象它会有森林的味道,小溪的味道和大鱼的味道,当然它只有印刷的味道。这本书适合慢读,开始可能会觉得有点枯燥,因为它太平淡了,可是越往后越精彩,有些地方还会有些感同身受,毕竟我们所爱的都一样,我们都会因此想念父亲。
纯色封面
本书采取了穿插叙述的方法,像是电影镜头的转换,一段现在,一段过去。《阿甘正传》的作者温斯顿·葛鲁姆这样评价本书:“我被这个故事迷住了,丹尼尔是给人惊喜的天才作家。”
小说一开始就提到了在父亲(爱德华·布龙)人生的尾巴上,儿子与父亲的最后一次旅行,父亲提到了他的小时候,那次旅行后,儿子才开始真正了解父亲,了解父亲的小时候,了解父亲的成长故事,了解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一切,直至他终于明白了父亲终其一生讲的那些故事。在父亲人生即将过去的时候,儿子终于潜入了父亲的世界。最后的最后,在河边,在儿子面前,父亲变成一条大鱼游走了。
明信片
他又抿了口水。看起来并不是因为口渴,而是对这种元素的渴望,只为了用舌头和嘴唇感受它:他爱水。曾经,他还游泳。
小说一开始就交代了父亲特别喜欢水的事实。他把脚放进小溪;他在床上等死的时候还不忘游泳;他不渴也要喝口水。这更像是一种伏笔,一种变成大鱼之前的征兆。
“我告诉你问题是什么。”他说,从我的膝盖上举起手,并示意我走近些。我照做了。我想听听。下一句话可能就是他的遗言。“我想做个英雄。”他低声说。
他救了河中洗澡差点被毒蛇咬的女孩;他驯服了阿什兰的巨人;他钓到了像人一样大的鲶鱼;他安全离开阿什兰,进入新世界后经历过生死考验,但是他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
阿什兰的巨人
可能每一个最终将成为父亲的人都会有些英雄主义。比如说我的爸爸,他最骄傲的事情就是所有的狗,只要见过他一面,绝对不冲他吼,到现在偶尔还会说起他小时候,他的老家养过一只半人高的大狗,特别凶猛,唯独不咬他。
我的父亲在屋顶上。有时候我就希望这样记住他。穿着挺阔的深色西服和锃亮打滑的皮鞋,他左看右看,极目远眺。
爱德华·布龙这一生打过三份工。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兽医助理,他无数次的清理窝棚和笼子里的便便,虽然这只是徒劳。他的第二份工是市中心一家百货商店里女子内衣部的营业员,虽然他受到其他部门男性同事的无礼嘲弄,但是他坚持下来了,他不仅赢得了同事的尊重,更是赢得了最难缠顾客穆里尔·莱茵沃特的称赞。他的第三份工还是和狗有关,他救了一个三岁大小女孩,从一条巨大的黑色“地狱犬”的面前。
父亲记得还没有汽车的时候。他记得人们曾经是走路的,他也走路,但是他还是喜欢引擎隆隆、车轮滚滚的感觉,生活的画面框在前面、后面以及四面八方的车窗里。车就是我父亲的魔毯。
爱德华·布龙买下一座城镇,一座名叫幽灵镇的小镇,不仅如此,他还获得了住在沼泽地的珍妮·希尔的爱。“如果某样东西的一部分不错,那整个这样东西只会更好。”
插图
这就是整本书的三大部分。
结局出人意料,父亲临终前拜托儿子把他拉到河边,一跃而下,变成一条小嘴鲈鱼游走了。
整本书读起来的感觉就是从平淡到惊喜,刚开始读着确实有一点犯困,读了两章节后才能发现书的精彩之处。这本书不厚,个人建议读两遍,前后连贯起来才能它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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