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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钱德勒

雷蒙德·钱德勒

作者: 满1018 | 来源:发表于2019-07-12 06:43 被阅读3次

    满记

    雷蒙·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年7月23日-1959年3月26日),推理小说作家。

    钱德勒是美国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

    钱德勒为T.S.艾略特、村上春树、加缪、钱锺书、尤金·奥尼尔、奥登等作家所推崇,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以“硬汉派”风格提高了侦探小说的文学品质。

    村上春树曾说过他毕生的目标是写作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钱德勒合二为一的小说。

    传奇一生,晚景凄凉

    钱德勒的一生可以说个性十足,恣意潇洒,但高低起伏,令人震惊。他把不起眼的故事写成炉火纯青的小说,却把精彩的人生活得杯盘狼藉、凄凉孤独。

    1888年,钱德勒出生于美国芝加哥,父亲是个嗜酒如命的火车工程师。酒精毁了他的父亲,也将在若干年后摧毁钱德勒。不到十岁,他与母亲遭到父亲遗弃,母子移居英国,后钱德勒考进伦敦顶尖的德威学院,毕业后进入海军本部工作。但是,20岁的他,没干多久就辞职了。此后,钱德勒干过新闻,写过评论,但都不成功。一战爆发后,钱德勒应征加入加拿大军队,此后加入英国皇家空军,被送往法国前线战场,伴随着惨烈的战事以及在硝烟炮火中的孤独生还,心理受到创伤的他开始疯狂酗酒。一战结束后,钱德勒回到美国,进入石油公司担任记账员,不久升任副总裁,但因为酗酒、旷工以及试图自杀而被辞退。

    1933年钱德勒开始尝试写短篇小说,1939年第一部长篇《长眠不醒》出版后,他得到如潮水般的赞誉。加上之后的20年写作生涯,他一共留世7部长篇,20多部短篇。钱德勒还是电影史上值得一提的编剧,是好莱坞黑色电影的缔造者,两度提名奥斯卡金像奖。上世纪40年代,他与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等导演合作缔造的“黑色电影”,部部大爆,连诺奖得主福克纳在当时也只是他的助手。在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好莱坞搬上银幕,成为电影导演的最爱。

    然而,在事业如日中天之时,钱德勒的生活却一团糟糕,他爱上有夫之妇,娶了对方后又闹婚外情,婚后得知妻子比自己大18岁而不是8岁,又痛苦加深,用酒精麻醉自己,且常常想自杀。1959年3月26日,钱德勒孤零零地病死在他乡。他的经纪人和秘书却因他的遗产争得不可开交,这导致他的遗体最终只能葬于圣地亚哥预留给贫困人士的墓地中。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且大部分只是点头之交。

    很多优秀的大作家,人性都是复杂的。钱德勒在小说里塑造的硬汉侦探勇敢无比,他却屡屡举枪试图自杀。他曾这样描述自己:“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钱德勒的生活被酗酒折磨得乱糟糟,但他非常具有个人魅力。作家毛姆曾说:“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愉快的人。他如果不立志当作家,当个喜剧演员也一定能成功。”

    作品:7部长篇小说,20多部短篇小说。

    1939 《长眠不醒》长篇小说

    1940 《再见,吾爱》长篇小说

    1942 《高窗长篇小说

    1943 《湖底女人长篇小说

    1949 《小妹妹长篇小说

    1950 《简单的谋杀艺术》(短篇集)

    1950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短篇集)

    1953 《漫长的告别长篇小说

    1958 《重播》长篇小说

    人物评价:

    雷蒙德·钱德勒描述自己的性格是"表面的缺乏自信和内里的傲慢自大的不协调的混合物"

    他当过兵,参加过一战,经历过苦难与孤独,认为自己"始终活在虚无的边缘"。

    他不喜欢看大海,因为海里有太多的水和太多淹死的人。他是个酒鬼。

    他认为"一个男人,每年至少要酩酊大醉2次。这是个原则"。他烟斗从不离嘴。与比利怀尔德一起编剧,被烟熏得忍无可忍的比利经常跑到厕所里躲藏,他竟怀疑比利的生殖器有问题。

    他瞧不上海明威,曾在小说里给一个警察起名叫海明威,称之为"一个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一定很精彩的家伙"。他拒绝任何奖项。 假如他获得了诺贝尔奖他也必定会拒绝。

    原因有二:

    一是他不会跑到瑞典去接受奖项,还要穿上晚礼服发表演讲;

    二是诺贝尔奖曾经颁给太多二三流作家,而许多实力远胜于他们的优秀作家却未获奖。

    他孤零零地死在异地他乡。只有17个人参加了他的葬礼。

    他的作品唯一的特点是扣人心弦,值得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1.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2.我皱起眉头看钟,钟说还有一分钟到六点半。

    3.我转身关上门。在当时似乎是个好主意。等我转过来面对她,她已经扑向了我。于是我接住她。我他妈非得接住不可。她将身体紧紧地贴着我,头发扫过我的脸。她抬起嘴唇,等待亲吻。她在颤抖。她张开嘴唇,分开牙齿,舌头伸了出来。然后她的手垂下去,扯了一下什么东西,身上的睡袍打开了,里面赤裸得就像《九月拂晓》,但少了那份娇羞。

    “抱我上床。”她悄声说。

    我照她说的做。我用双臂搂住她。我碰到她柔软的皮肤、鲜嫩的肉体。我抱起她,走了几步到床边,放下她。她依然用双臂搂着我的脖子。

    她从喉咙里发出某种气音,然后她翻腾呻吟。真是要命。我硬得像一匹种马。我即将失控。这么一个女人这么诱惑你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我回去关上门——这次从外面关上。床上的女人在发出某种古怪的声音,但现在只是古怪的声音而已。魔咒已被打破

    这一处的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环境描写,人物描写,堪称完美无瑕,步步紧逼,好像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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